2020-07-14

四川出台17条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2017年06月28日 07时45分
  • 来源: 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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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严打刷单炒信、网上售假、农村市场售假、保护老字号注册商标……日前,省工商局印发《2017年四川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17条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在整治重点领域方面,今年将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1个部门已联合开展“四川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7”,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今年重点开展哪些工作?《要点》明确,继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以及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将侵权假冒行为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打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方式,严查网上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按国五标准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药、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同时,《要点》提出,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海关、质检等部门执法协作;深化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建设,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治力度,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提升信息公开及时率和准确率;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省工商局提醒,公众如果发现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当地12315举报。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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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出台17条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 2017年06月28日 07时45分
  • 来源: 省工商局
  •   严打刷单炒信、网上售假、农村市场售假、保护老字号注册商标……日前,省工商局印发《2017年四川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提出17条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在整治重点领域方面,今年将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等11个部门已联合开展“四川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积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严厉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7”,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在打击侵权假冒方面,今年重点开展哪些工作?《要点》明确,继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以及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及时将侵权假冒行为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打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方式,严查网上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按国五标准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加大对医药、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同时,《要点》提出,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海关、质检等部门执法协作;深化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建设,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治力度,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要推进打击侵权假冒社会共治,提升信息公开及时率和准确率;创新与行业协会、电商平台、中介组织合作机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省工商局提醒,公众如果发现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可以拨打当地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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