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汛期形势,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汛期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按照省政府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34号)和5月23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根据汛情的形势变化,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和再检查。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防汛度汛各项准备,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彻底排查治理隐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矿山方面,要结合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以“防雷电、防洪、防治水”为重点,逐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严格控制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严防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方面,生产储运企业以防范沿江沿河及临山临崖等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雷电威胁等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和对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相关设施完好有效。道路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要采取限速限行或暂时封闭通行等措施。水上运输方面,要加强通航水域的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加强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和水情的预警预报,完善船舶、码头的视频监控、通讯设备、“救生衣”、防雷电、防暴风雨等设施和措施,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等规章制度,严禁渔船、自用船等非法载客。建筑施工方面,要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施工工地进行认真排查,特别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以及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选址进行全面检查。地灾防治方面,要深入人口聚集地、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在建工程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落实和完善防灾措施。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机渔业、工贸、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汛期安全督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及抢险救援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当地全域的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群等预警预报信息传递体系,进一步加强气象、国土资源、水利、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应急等部门应急协调联动能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有效应对,妥善处置险情、灾情。对没有把握确保人员安全的,必须坚决执行停止作业和撤出人员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政府安委会将于下周起组织人员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共同做好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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