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代会精神落地落实 省领导带队赴市州和基层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专项督导主要有六大任务:督促指导抓好省党代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督促指导抓好脱贫攻坚,督促指导抓好稳定经济增长,督促指导抓好全面深化改革,督促指导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抓好防汛减灾工作。每项任务都明确了督导主要内容,以督促指导抓好脱贫攻坚为例,《方案》作出4项明确要求,督导各地整改落实2016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考核反馈问题、一季度脱贫攻坚“春季攻势”专项督导发现的问题、4月第一轮综合暗访发现的问题;督导各地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对标脱贫标准,补齐工作短板,加快住房建设、产业扶贫、教育卫生扶贫等重点工作,推动完成今年县摘帽、村退出、户脱贫目标;督导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等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抓好临界状态户和非贫困村贫困群众帮扶工作。
按照督导安排,省领导赴联系指导市(州)督导,将重点以六大任务为主;赴联系指导片区贫困县督导,将重点督导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脱贫攻坚等工作。“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由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督导,每个县抽查一定数量的村和农户;21个市(州)负责辖区内所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督导,每个县(市、区)抽查村、户可参照省抽查贫困县做法,实现160个县(市、区)全覆盖。省、市未覆盖到的贫困村由所在县(市、区)组织督导,实现11501个贫困村全覆盖、不重复。
督导方式主要采取宣讲省党代会精神和督导工作相结合、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重点抽查和回访复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在联系指导片区贫困县,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贫困县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联系指导市(州),召开一次见面会,听取市(州)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抓好当前有关工作和督导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在积极配合做好省级督导工作的同时,同步组织好本级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督导要着力解决问题,各督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汇总督导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导结束后,以一定形式反馈市(州)并督促解决;市(州)不能解决的,要帮助协调解决。对面上共性问题,要梳理形成报告报省委、省政府。(记者 张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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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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