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一季度环境监管执法成效显著
一季度,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157件,处罚金额7853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五类案件总数为233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数19件,占五类案件总数的8%;查封、扣押案件50件,占22%;限产、停产案件76件,占33%;移送行政拘留案件73件,占31%;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5件,占6%。
与2016年同期相比,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同比增长279%;处罚金额同比增长615%;查封、扣押案件上升233%;限产、停产案件上升591%;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上升508%;按日计罚和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由2016年同期的0件分别上升为19件和15件。
从各市州办理情况来看,除内江处罚件数同比略有下降外,各市州处罚件数、处罚金额同比去年均有明显增长。宜宾市处罚成效最为显著,一季度处罚金额已超越其2016年全年处罚金额的两倍。成都、眉山、德阳《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涉嫌犯罪移送类五类案件办理件数排前三位。眉山、遂宁、资阳三地各区县均有配套办法类案件实施。
下一步,我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将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继续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优良的成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