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方案6月底前出台 四川2816条河流将优先设河长
据统计,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跨省河流有165条,跨市州河流251条,跨县区河流409条,县区内河流1991条。
按照中央相关规定,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要优先设置河长,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同样要设置河长。此前已经明确的省级十大河流分别为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安宁河、沱江、岷江、大渡河。
会议要求,上述十大河流设置副省级双河长,所流经的地区分级设立市级、县级和乡级河长。而湖泊原则上不设立河长,由湖泊所在河流河长负责。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透露,今年6月底前,四川将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于年底前在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王成栋 袁敏)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