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将享受12项特殊支持政策。
在资金资助方面,对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由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依托“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分别给予每人5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其中,对顶尖人才给予每人200万元资助,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0万元资助,创新领军人才短期项目给予每人20万元资助,其他项目给予每人50万元资助。对省“千人计划”引进团队,按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分别给予每个团队200万元、300万元资助,其中,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创业团队,可给予5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团队中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集成各部门政策资源,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
在税收减免和创新创业方面,省财政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发放一次性资助资金,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引进人才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引进人才在管理期内,按照规定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至2000元岗位激励津贴,并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择优资助。
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在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出入境与居留、落户、住房、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评价激励等方面,也将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据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以省“千人计划”为牵引,统筹实施“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引才引智工程,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引进一大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提供有力人才支撑。(记者 刘春华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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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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