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我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我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研究完善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工作任务;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交流推广试点经验;指导各市(州)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研究解决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省内跨行政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组织开展工作任务督查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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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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