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经省直相关部门核查和市(州)自查,全省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20个小项和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
(一)十项民生工程
1. 就业促进工程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4.08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0.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9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4.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0%;城镇登记失业率4.15%,控制在4.5%的年度目标以内;2013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90%,占目标任务的104.11%;开展品牌培训4.53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67%;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20.75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8.33%;对8.76万名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其创新创业。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0558人,占目标任务的135.19%。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660564人,占目标任务的120.10%。
(4)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8.62%,占目标任务的116.61%。
2.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107.8万农村扶贫对象脱贫,占目标任务的102.66%。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经各类保险报销后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到70%,占目标任务的100%。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58.36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62.11%;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1万件,占目标任务的180.33%;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7.54万件,占目标任务的158.47%。新建12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占目标任务的100%;新建286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占目标任务的104.76%。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4800元或60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已经完成奖励扶助对象1673407人、特别扶助对象96658人、“少生快富”项目对象3088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5)困难职工救助。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5.6万户,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全覆盖。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14581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占目标任务的145.81%;为159128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占目标任务的318.26%;对113914名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0%。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对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万例,占目标任务的100%;为5959名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具器具的康复救助,占目标任务的119.18%;为2916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占目标任务的291.60%。
(8)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建设周转房。支持“老少穷”地区建设10238套农村教师周转房,占目标任务的102.38%。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
(1)彝家新寨建设。在大小凉山250个村实施彝家新寨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彝家新寨新(改)建住房2125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2)彝家新居室内设施配置。“六件套”(原“四件套”和“二选一”)已经完成方案起草、资金筹集、意见征求、初审等相关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摩梭家园建设。摩梭家园民居改造816户,占目标任务的136%。推进10个村落摩梭家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摩梭文化保护与传承,占目标任务的100%。
(4)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到43.5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02%。在实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基础上,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地区51个县(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补助标准执行,占目标任务的100%。
(5)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对藏区54.55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81.83%;免费药物治疗14068名藏区包虫病患者,占目标任务的100.47%;实施石渠县包虫病区打井供水工程,成井150口,占目标任务的100%。
(6)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100%,占目标任务的102.04% ;“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3%,占目标任务的110.53%。
(7)向“三州”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为“三州”21.11万户农户配备新型小粮仓,有效缓解三州农户储粮设施简陋、损耗严重问题,促进农户增收,占目标任务的100.52%。
4.教育助学工程
(1)学前教育。开工建设41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占目标任务的102.50%。减免16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市、区)19.46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08.11%;减免其他非民族地区27.21万名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04.65%。
(2)义务教育全免费。对793.2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占目标任务的101.83%;对125.8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3.19%。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40.5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6.66%;免除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83.77万名中职在校学生学费,占目标任务的103.42%。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47.3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占目标任务的107.61%;免除47.9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学费,占目标任务的109.02%;为23.07万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4.86%;为35.15万名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占目标任务的105.2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3.86万名,占目标任务的110.29%;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9650人,占目标任务的132.17%;资助家庭经济贫困学生2491名,占目标任务的124.55%;资助业余训练贫困学生运动员2225名,占目标任务的111.25%。
(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和省级地方试点地区353.9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7.27%。
(6)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取暖。解决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29.38万名学生取暖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1.31%。
(7)“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1368名教师,为“三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占目标任务的105.23%。
(8)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定向招录培养3000名免费师范生,占目标任务的100%。
5.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287元,占目标任务的110.38%;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162元,占目标任务的108%。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051.6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5.23%;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413.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8.75%。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1818张,占目标任务的103.64%;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186张,占目标任务的100.62%;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509个,占目标任务的100.36%;为全省2021938名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01.09%。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 99.25%,占目标任务的102.32%;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97%,占目标任务的102.63%;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占目标任务的110.53%。
(5)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省级西部计划志愿者400名,占目标任务的100%。
(6)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9246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10.08%。
(7)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1万户贫困残疾人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占目标任务的100%。
(8)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00个,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00%。
6.医疗卫生工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3.63%, 占目标任务的100.68%。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按核定取消药品加成额的21.15%给予专项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5.75%。
(3)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为47.3万对拟婚对象提供免费婚前体检,婚检率较上年提高9.69%,占目标任务的193.80%。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5.29%,占目标任务的119.11%。
(5)食品安全。完成食品抽检和食品专项整治抽检样品21716批次, 占目标任务的101.9%。
7.百姓安居工程
(1)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地建设幸福美丽新村6729个,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改善提升,占目标任务的112.15%;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89.11%;彝家新寨新(改)建住房2125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建成藏区新居2000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造危旧房棚户区27.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2.96%;筹集发放租赁补贴1.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12.5%。
(3)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8个,占目标任务的100%;建成省级安全社区8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交通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2464.3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24.6%。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1,完成目标任务。
(3)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43.19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7.98%。
(4)农村通信。实现2500个行政村通宽带,占目标任务的100%。
(5)渡改桥建设。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120座,占目标任务的133.33%。
9.生态环境工程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18252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8296.58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建设现代家庭牧场30个,牲畜棚圈2158户、17.26万平方米,多功能巷道圈151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3)耕地质量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成高标准农田202.24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0.67%;大力实施田网、渠网、路网“三网”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188.41万亩, 占目标任务的104.67%。
(4)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完成成都市自来水七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磨儿潭应急水源安全防护工程,占目标任务的100%;完成成都市自来水二厂、五厂、沙河、刘家碾水源保护区安全防护工程,占目标任务的100%。
(5)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成都市第三、四、五污水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占目标任务的100%。
10.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197个图书馆,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206个文化馆,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434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89个博物馆纪念馆,占目标任务的100%;免费开放33个美术馆,占目标任务的100%。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成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施100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643.14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17.37%。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579766场次,占目标任务的104.31%。
(5)电视户户通工程。完成25万户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
(6)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1933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
(7)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完成22个县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
(8)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完成46318个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提升1万公里农村公路。完成县乡道改造4995.1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66.5%;建成通村硬化路7469.3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6.7%。
2.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120座,占目标任务的133.33%。其中,建成渡改公路桥45座,占目标任务的150%;建成渡改人行桥75座,占目标任务的125%。
3.改造15万户农村危房。建成藏区新居2000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6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89.11%;彝家新寨新(改)建住房21250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4.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全省新建、改建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2.96%。
5.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 (原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8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12.5%。
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 99.25%,占目标任务的102.32%;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97%,占目标任务的102.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占目标任务的110.53%。
7.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对106328名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患者实施免费治疗,占目标任务的106.33%。
8.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268万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定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特殊生活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0%。
9.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向737116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0%。
10.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在校学生人数,对全省629所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300元补助办学经费,占目标任务的100%。
11.在大小凉山彝区开展学前双语教育。在大小凉山彝区2586个行政村选聘6213名辅导员开展学前双语教育,占目标任务的120.13%。
12.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在义务教育全免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291403名民族自治地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102850名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给予等额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0%。
13.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在全省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免除幼儿保教费的基础上,免除80373名非民族自治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07.30%。
1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11143人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0%;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共资助18561人,占目标任务的100%。
15.将“9+3”免费职业教育扩展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藏区、彝区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的基础上,对未实行“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个县,在一、二年级中职在校学生全面享受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020名三年级在校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0.10%。
16.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实现2437个贫困村脱贫退出,占目标任务的103.70%;扶持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占目标任务的102.66%。
17.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8万户农户。对全省已排查发现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治理,完成98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占目标任务的122.50%;完成2.12万户分散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占目标任务的117.78%。
18.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转运设备配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相对集中处理,完善垃圾收集池(房)设施,配置垃圾转运设备,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占目标任务的100%。
19.推进106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支持全省106个小农水重点县(含57个贫困县)开展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主的项目建设,新增有效灌面43.19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7.98%。
20.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资金执行情况
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剔除重复内容,各级预算执行总额1655.67亿元,完成资金计划安排总额1328.96亿元的124.58%。其中:下达中央补助937.84亿元,完成计划的115.5%;省级下达资金预算327.12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15.3%;市、县下达预算390.71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67.4%,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各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1501.77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13%。
(一)资金下达预算情况
1.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2.5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8.4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7.9%。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77.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31.2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9.8%。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8.2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2.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6%。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74.4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00.3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4.9%。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21.7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577.1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0.6%。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6.7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6.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6.6%。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44.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31.9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0.6%。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57.2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4.2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2.6%。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05.07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08.6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3.4%。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0.0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1.6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6.1%。
2.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提升1万公里农村公路。资金安排总额8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27.0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9.5%。
(2)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资金安排总额1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8.3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57.9%。
(3)改造15万户农村危房。资金安排总额23.7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5.8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1.2%。
(4)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资金安排总额96.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8.2%。
(5)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 (原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资金安排总额7.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1.9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92.9%。
(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资金安排总额27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15.7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4.4%。
(7)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资金安排总额8.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0.4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2.7%。
(8)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资金安排总额6.2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5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57.1%。
(9)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安排总额3.6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7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1.2%。
(10)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安排总额4.0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6.4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7.6%。
(11)在大小凉山彝区开展学前双语教育。资金安排总额1.2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3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1%。
(12)民族自治地区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资金安排总额4.4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3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8.2%。
(13)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资金安排总额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0.8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2%。
(1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资金安排总额1.0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0.9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2.4%。
(15)将“9+3”免费职业教育扩展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资金安排总额1.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6.1%。
(16)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资金安排总额3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75.0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27.4%。
(17)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8万户农户。资金安排总额1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1.5%。
(18)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转运设备配备。资金安排总额0.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3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96.3%。
(19)推进106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总额20.3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7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1.8%。
(20)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资金安排总额1.2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3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
(二)资金拨付情况
1.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2.5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8.6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8%。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77.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26.5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3.7%。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8.2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7.1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1%。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74.4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51.7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7%。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21.7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569.7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9.2%。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6.7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44.7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1.8%。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44.4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03.4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0.8%。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57.26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98.3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6.1%。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05.07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01.3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5%。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0.0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0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0.2%。
2.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提升1万公里农村公路。资金安排总额8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08.6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8%。
(2)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90座。资金安排总额1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1.2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93.3%。
(3)改造15万户农村危房。资金安排总额23.7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5.8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1.2%。
(4)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7万户。资金安排总额96.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31.1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5.9%。
(5)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6万户(原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2.3万套)。资金安排总额7.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9.7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63.9%。
(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资金安排总额276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15. 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4.3%。
(7)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资金安排总额8.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6.8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0.6%。
(8)向年收入低于国定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特殊生活补贴。资金安排总额6.2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5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57.1%。
(9)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安排总额3.6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9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0.2%。
(10)提高全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安排总额4.0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6.1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1.5%。
(11)在大小凉山彝区开展学前双语教育。资金安排总额1.24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1.1%。
(12)民族自治地区全面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资金安排总额4.4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9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0.1%。
(13)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资金安排总额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0.8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2%。
(1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资金安排总额1.0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0.8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1%。
(15)将“9+3”免费职业教育扩展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资金安排总额1.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0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56.1%。
(16)实现2350个贫困村脱贫。资金安排总额3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75.0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27.4%。
(17)治理8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1.8万户农户。资金安排总额1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1.6%。
(18)完成1000个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和转运设备配备。资金安排总额0.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2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83.8%。
(19)推进106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总额20.36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2.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0%。
(20)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资金安排总额1.2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3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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