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归集公示涉企环保信息 是否“环保”一键可查
据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归集的信息包括2014年10月1日后各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及环境、环保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另外,之前产生的行政许可,在2014年10月1日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也属于归集范围。今年3月31日前各部门将上述信息归集至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将信息记于相应企业名下并公示,以供相关利益主体、消费者以及媒体及时查询企业信息,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归集、公示各级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依法应向社会公示的涉企信息,并记于相应企业(含农专社、个体户)名下。省级政府部门通过“省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归集涉企信息;其他各地各部门根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通过有效途径及时上传涉企信息。通过建立常态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机制,保障政府部门及有关利益主体及时准确运用各类企业信息,由此促进协同监管和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特别明确加大对涉企环保信息归集公示力度,目的是加强对环境、环保行为的监管,将企业环保信息公之于众,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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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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