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多部门联合开展秋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 2017年12月08日 07时42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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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2018年秋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函〔2017〕2377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的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强调,开展此次整治行动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27号)精神,扎实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管控,确保打好全省蓝天保卫战。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将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采用便携式设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进行尾气抽测。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等8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半个月要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其他市(州)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项行动。省级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督抽测,营造全面管控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执法氛围。2018年1月起,各市(州)环保部门每月10日前汇总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市(州)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轮流牵头每月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商讨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通知》还明确将根据整治情况逐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常态化。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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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多部门联合开展秋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 2017年12月08日 07时42分
  • 来源: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2018年秋冬季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环函〔2017〕2377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为期两个月的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强调,开展此次整治行动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27号)精神,扎实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管控,确保打好全省蓝天保卫战。

      《通知》指出,此次行动将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营运车辆的尾气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采用便携式设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重型柴油车进行尾气抽测。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等8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半个月要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其他市(州)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项行动。省级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督抽测,营造全面管控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的执法氛围。2018年1月起,各市(州)环保部门每月10日前汇总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市(州)环保、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沟通协作,轮流牵头每月组织一次联席会议,商讨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通知》还明确将根据整治情况逐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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