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1-11月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17年12月21日 07时3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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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12月20日,宜宾县龙池乡阳荷村金鱼溪水清岸绿。这得益于宜宾全市关闭了1800多家土法造纸厂。

      去年,我省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向环境污染宣战,目前成效初现——今年1至11月全省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1%和10.8%,空气优良天数率为84.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雾霾减轻蓝天增加

      今年以来,我省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深化联防联控,强化科技治霾,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在各种行动中,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我省修订《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省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1至11月,有16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共获得6400余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未完成1至11月目标任务的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等5市各被扣收458.33万元,同时各扣罚地方财政资金458.33万元。

      激励机制进一步刺激各地重拳频出。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昝学军介绍,今年我省各地积极实施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治理工程,加快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结构,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过剩产能,“目前效果不错”。

      从全省抽调15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从11月6日起对成都平原地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驻点强化督查,对川南、川东北地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查抽查。目前已对德阳市、绵阳市三台县、成都高新区、成都都江堰市四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开展了行政约谈。

      坏水减少好水增多

      “我省累计设立河(段)长6.77万名,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正加速破解水污染困局。”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至11月全省优良水体比例为75.3%,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2.5%,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保持着坏水减少、好水增多的良好趋势。

      针对劣Ⅴ类水体主要集中在岷江、沱江两大流域的现状,我省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为治理重点,并加快24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8月,《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出台,明确了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治理任务;加强加密沱江水质动态监测,新增12个监测断面,实现沱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监测全覆盖;成立沱江污染防治专家顾问组,19位国内高水平水污染防治专家为沱江水质改善出谋划策。

      今年相关专家多次前往岷江流域现场调研,先后对成都市江安河、摸底河、栏杆堰,眉山市醴泉河、思蒙河,乐山市茫溪河以及宜宾市越溪河等重污染河流及城市黑臭水体进行“会诊”,研究治水“良方”。

      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我省城市黑臭水体个数99个,其中完成治理63个,治理中12个,方案制定24个;成都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个数41个,已全部完成治理。

      同步播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川将用三年摸清情况

      普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普查工作分阶段实施,2019年发布普查成果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三年内摸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情况。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全省当前环境形势,加强全省污染源监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方案》明确,普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阶段实施,2017年做好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等工作;2018年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污染源档案建立、普查成果发布等工作。

      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强。根据《方案》,污染源普查具体工作进度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实行全省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方案》同时明确了1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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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深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1-11月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017年12月21日 07时3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2月20日,宜宾县龙池乡阳荷村金鱼溪水清岸绿。这得益于宜宾全市关闭了1800多家土法造纸厂。

      去年,我省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向环境污染宣战,目前成效初现——今年1至11月全省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9.1%和10.8%,空气优良天数率为84.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平稳。

      雾霾减轻蓝天增加

      今年以来,我省以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地区为重点,深化联防联控,强化科技治霾,全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在各种行动中,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我省修订《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省财政拿出1.5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1至11月,有16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共获得6400余万元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未完成1至11月目标任务的德阳、绵阳、乐山、宜宾、雅安等5市各被扣收458.33万元,同时各扣罚地方财政资金458.33万元。

      激励机制进一步刺激各地重拳频出。省环保厅大气处处长昝学军介绍,今年我省各地积极实施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领域治理工程,加快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结构,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过剩产能,“目前效果不错”。

      从全省抽调15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从11月6日起对成都平原地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驻点强化督查,对川南、川东北地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查抽查。目前已对德阳市、绵阳市三台县、成都高新区、成都都江堰市四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开展了行政约谈。

      坏水减少好水增多

      “我省累计设立河(段)长6.77万名,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正加速破解水污染困局。”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1至11月全省优良水体比例为75.3%,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比例为2.5%,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保持着坏水减少、好水增多的良好趋势。

      针对劣Ⅴ类水体主要集中在岷江、沱江两大流域的现状,我省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为治理重点,并加快24条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

      8月,《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7-2020年)》出台,明确了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治理任务;加强加密沱江水质动态监测,新增12个监测断面,实现沱江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监测全覆盖;成立沱江污染防治专家顾问组,19位国内高水平水污染防治专家为沱江水质改善出谋划策。

      今年相关专家多次前往岷江流域现场调研,先后对成都市江安河、摸底河、栏杆堰,眉山市醴泉河、思蒙河,乐山市茫溪河以及宜宾市越溪河等重污染河流及城市黑臭水体进行“会诊”,研究治水“良方”。

      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我省城市黑臭水体个数99个,其中完成治理63个,治理中12个,方案制定24个;成都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个数41个,已全部完成治理。

      同步播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川将用三年摸清情况

      普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普查工作分阶段实施,2019年发布普查成果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三年内摸清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情况。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准确判断全省当前环境形势,加强全省污染源监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方案》明确,普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阶段实施,2017年做好前期准备、成立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协作机制等工作;2018年开展清查建库、组织普查试点、开展入户调查等工作;2019年完成数据审核与汇总、污染源档案建立、普查成果发布等工作。

      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专业性强。根据《方案》,污染源普查具体工作进度按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实行全省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方案》同时明确了19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

      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普查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覆盖普查全过程、全员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和质量评估,严厉惩处普查违法行为。(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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