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 这几种情况一票否决
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督导评估满分为100分。
评估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
评估得分在75分-89分为良好;
评估得分在60分-74分为合格;
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幼儿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包括未取得办园许可的、证照不齐全的以及年审不合格的;
出现使用D级危房的;
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发生虐待、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童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制度不健全或内部管理不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园长及负责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按照整改期限,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申请接受复查复评。(记者 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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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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