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多部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加大对互联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的治理力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下发,深入推进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这是10月2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的。
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风险分类监管、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等14项重点工作,并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其中,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亮点。
我省将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多部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和行业“黑名单”制度,相关信用信息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等。
实施意见要求,要实施风险分类监管,结合相关市场主体信用状况、所属行业、所在区域、抽查抽检、投诉举报等情况开展监管风险动态评估,分类实施针对性监管;对高风险领域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防范侵权假冒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数据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强对跨部门数据信息的整合、比对、分析和研判,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以涉及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以及四川特色优势产业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互联网、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等侵权假冒易发多发领域的治理力度,落实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的法律责任和对城乡接合部、偏远乡镇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建立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日常监管机制等。(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