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召开“砥砺奋进的五年•四川劳动关系”专题新闻发布会
五年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有为有位
坚持“部省共建、省市共推”,积极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2016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交流会在成都市新都区成功召开,我省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得到人社部领导肯定。创新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先后印发《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通报》2期,对全省劳动关系领域案件舆情发生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案件舆情发生情况及劳动关系趋势进行了深入分析。
五年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低控高
制定印发了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统一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规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度薪酬总水平,改革后人均薪酬为35万余元,降幅达8%,个别省属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下降幅度达78%。21个市(州)改革方案已审批完毕,绝大部分市(州)已经制定出台改革意见(办法),启动改革。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持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发布我省工资指导线与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五年来,职工基本权益保障有力有效
五年来,全省累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9.5万户次,依法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10.3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8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66.9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05.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亿元。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和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探索出以部门、企业、地方三大责任为纲,以执法、监管、协调、应急、打击多种手段为目,以源头治理为主的全程欠薪治理体系,2016年,欠薪案件涉及人数和金额分别比2015年下降了21%、9%,连续5年保持总体稳定。重点开展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高温津贴标准等劳动标准落实的宣传调研、指导服务及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基本劳动标准在我省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五年来,劳动用工管理严格规范有序
截至2016年底,我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5%,比2012年底提高6.2个百分点。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5%,比2012年底提高了3.2个百分点。其中,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8.1万份,覆盖企业26万余家,覆盖职工1119.7万人。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规范。今年9月召开的服务业发展论坛,除嘉宾以外全省共有企事业单位、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专委会成员及会员、有关劳务派遣和外包服务机构代表等700余人参加。目前,全省劳务派遣市场总体平稳,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对用工新问题的研究。认真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研究评估,通过召开座谈会、考察调研、专题征文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企业负责人及普通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报告民情民意。
五年来,矛盾争议调处超前及时有效
妥善处理企业转型升极、兼并重组、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建立职工分流安置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采取“一企一策、一矿一策”的措施,积极稳妥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目前,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不断强化。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院率达100%,其中雅安、眉山、宜宾、成都市温江区仲裁院被评为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4.2万个。五年来,各级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17.84万件,涉及劳动者23.14万人,涉案金额60.75亿元(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9.47万件,涉及农民工12.13万人),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7%以上;各类调解组织调处争议案件13.69万件,涉及劳动者22.93万人,涉案金额30.13亿元,调解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切实提升劳动监察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两网化、省集中系统应用等基础平台建设;强化举报投诉窗口服务建设、制定劳动监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执法规范标准;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机构、增配监察员等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访依法处理机制。在省级部门中率先启动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2016年全省人社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8万批(次),比2012年下降23.6%。其中,来访总量3.56万批(次),比2012年下降43.4%。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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