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5年努力 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对金堂县、广安市、内江市等现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小重污染天气影响
控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根据特大城市不同季节大气环境容量实施机动车动态限行管控
力争到2020年,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数超过50%,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2%以上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必须认清环境污染形势,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铁腕治污、集中攻坚,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大气环境达标数超过50%,地表水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2%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方案》明确了我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以三大城市群为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对金堂县、广安市、内江市等现役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构建成都市、绵阳市、泸州市、南充市等大中城市现代交通体系,大力推进城乡公共交通建设,加快建设重点城市轨道交通,到2020年成都市形成13条线路、508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通过城市交通组织结构调整减轻机动车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联动,强化重污染天气信息会商,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改善空气质量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及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减小重污染天气影响;实施大中城市机动车管控,2017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控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天然气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升级置换,根据特大城市不同季节大气环境容量实施机动车动态限行管控。
在现有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雅安市、巴中市达标,2020年广安市、遂宁市、绵阳市、资阳市达标,2025年泸州市、南充市、内江市、宜宾市、乐山市、德阳市达标,2030年自贡市、眉山市、达州市、成都市达标。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优良天数达标率84%以上。
——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全面完成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24条污染严重一级支流综合整治,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20年全省河流劣Ⅴ类和Ⅴ类水质基本消灭,现有57条水质已达标河流保持在Ⅲ类以上,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加大农业源治理力度,完成9000个村庄环境整治;加强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确保嘉陵江、青衣江、紫坪铺水库、泸沽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健康。
——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加强对重污染耕地用途管理,完成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严禁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重点治理和修复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污染地块,重点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重金属污染土地、危险固体废物堆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切断污染传播途径。到2020年,我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方案》强调,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把“三大战役”实施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督察内容。严格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工作推动不力、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实施预警、约谈,对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殷鹏)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