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强化档案安全责任“一票否决”追究制
今年6月中旬,省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认了档案安全工作的“底线”地位,明确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部门(单位)及所有相关人员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责任。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对档案安全风险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档案安全预防控制作了明确部署。
省档案局在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事前问责和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追究。凡因工作失职、渎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档案安全工作推进不得力,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刘君 记者 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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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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