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77亿的四川首批PPP示范项目长这样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明白,只有在合同设计时为社会资本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PPP项目才会最终谈成落地。
■PPP项目并不是地方政府有需求就能上,更不可能无限做下去,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是必要条件。
日前,四川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发布了首批PPP示范项目20个,总投资176.95亿元。项目分布于全省11市(州)的16县(市、区),其中宜宾市最多,达到4个;投资额度最大为广安市洁净水行动综合治理项目,达29.51亿元;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的项目最多,达到8个。
“目前,四川有超过700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希望20个省级示范项目在行业领域、实施经验等方面凸显引领带动,助推全省PPP模式的推广应用。”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选出的示范项目具备社会资本占比高、现金流持续稳定、费价调整机制科学、项目风险分担合理的PPP特质,能够体现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明晰化、政府监督管理全程化、项目风险分担机制化等特点。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省示范项目的跟踪指导,提供持续业务指导;建立示范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有违PPP项目管理要求和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的项目,将取消示范项目资格。
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示范项目名单中有8个涉及污水处理或给排水,3个涉及垃圾焚烧发电,3个涉及棚户区改造,占总数的七成。这些领域往往要求项目建成后还要有长达20-30年的专业化运营和管理。
四川大学商学院工程管理教授陈传参与了省级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他表示,对于PPP项目来说,运营比建设更为重要,在评审环节,如果某个申报项目缺失了运营环节将会直接取消资格,而比较完善的运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则会获得加分。社会资本要全面参与并负责运营,这就倒逼在建设环节压缩成本,注重质量,以提高整个项目的综合收益。
博川水务参与了内江和德阳的两个污水处理项目。其负责人表示,公司从事水务行业几十年,有专业化的团队,甚至可以低于政府运营成本依然有利润。
“这次评审的指向之一就是,好的PPP项目一定要重视运营环节。”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公共服务领域大量推广PPP模式应用,将会改善供给,降低总成本。
保障社会资本合理回报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明白,只有在合同设计时为社会资本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PPP项目才会最终谈成落地。本次示范项目的评审也体现出这一点,回报机制合理,并设置费价调整和按绩效付费机制的项目,获得较高得分。
一般来说,PPP项目合理的收益率为8%至10%。陈传认为,回报是否合理,要和风险相对应。合理,不是指收益率的高低,而是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适应。
保障社会资本获得与风险相对应的回报,就是要设置费价调整和按绩效付费机制。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等长期运营的项目,都设置了完善的费价调整机制。内江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调价,不仅根据物价水平,还考虑政策变化和税收等因素。
设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
陈传表示,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也是示范项目的必要条件。
社会资本方主要承担运营的风险。比如一家水厂,政府设置了调价机制和补贴机制,在合同框架内,水厂经营依然亏损,那么亏损应该由负责经营的社会资本承担。
政府承担的风险主要是合同规定的支出责任。“防范这一风险,我们有一个有力的工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部已经出台了详细的论证方法,用于验证地方财政能否承担一个PPP项目中政府的支出责任。
陈传认为,PPP项目并不是地方政府有需求就能上,更不可能无限做下去,因为每增加一个PPP项目,地方财政就要多承担一笔支出,一旦超过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政府履约就有困难。
示范项目为后续PPP项目提供了一个重要标杆,就是在地方财政中统筹考虑,一方面保障地方财政健康运行,另一方面确保政府有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