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明确了执法机关既要执法、又要普法的工作职责,2014年,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部门的普法职责。近年来,省级部门(行业)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教育系统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民政系统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法律七进”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国税系统将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将“法律进民企”与“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统筹推进,营造崇尚法治、诚实守诺市场环境;各级工会面向农民工群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妇联系统把法治宣传和妇女维权工作相结合,提高妇女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其作为“七五”普法重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竞相发展的普法新格局。在组织领导上,要求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同考核。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将定期对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对各部门依法治省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创新工作方式上,进一步提升普法的效果,变“讲法治道理”为“讲法治故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便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文艺创作和开展“以案说法”,以鲜活生动的形式讲好“四川法治故事”。(记者 庞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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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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