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批13个省直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公布
记者注意到,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主体责任、职责边界、具体行政权力等三部分内容,明确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划清了相关部门间的权力边界,同时对每一项具体行政权力的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作了详尽梳理。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为例:主体责任一栏,清单罗列了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过敏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20项职权。职责边界一栏,省发展改革委分别明晰了与能源局、粮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的有关职责分工。具体行政权力部分,省发展改革委梳理了行政许可权力5项,行政处罚权力37项,行政检查、行政奖励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各1项。为规范执法,清单还载明了“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允许当事人辩解”等执法责任,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追责。
据统计,此次公布的13个省直部门权力责任清单中,省交通运输厅涉及的具体行政权力最多,共计489项,其中行政处罚344项、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强制27项、行政检查68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征收2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21项。相较而言,省残联梳理出的行政权力最少,仅有用人单位(省级)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以及检查两项权力。(记者 任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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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权力责任清单的23个省直部门
人社厅、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体育局、省扶贫移民局、省人防办、省档案局、省知识产权局、核工业地质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水利厅、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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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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