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县市区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 行政审批件“一窗进出”
省政府的批复要求,试点地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有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经统一交由行政审批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以及行政审批局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协调机制。
试点县(市、区)政府还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加强对相对集中后的行政许可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大厅内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审批。(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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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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