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地区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机制建立 在五个方面推进合作共建共享
联席会成员包括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四省市政府。四省市轮流作为联席会议轮值主席方,轮值主席方政府有关负责人担任召集人。首届联席会轮值主席方为重庆市。
联席会按照轮流承办的方式,每年选定四省市中的一个省会城市举行,由轮值主席方政府有关负责人主持召开,四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参加,原则上在每年3月底前召开。根据会议需要,邀请国家相关部委和中下游地区相关省市有关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主要任务是构建长江上游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强上游地区统筹协调,健全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商平台,协同破解发展难题,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深化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长江上游地区一体化发展,合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经济增长极。
具体来说,这些任务包括:协商研究重点问题,共同讨论长江上游地区发展中的总体规划、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大产业布局与创新协同发展、国际产能合作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提升长江上游地区发展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研究并推进上游地区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市场体系、公共服务等领域一体化发展,出台长江上游地区年度合作工作任务,推出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和重要事项;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协商合作机制的章程和有关制度,明确协商合作运行机制,促进制度化建设;协商研究上报国家的建议和诉求。
副省长杨洪波代表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协议上签字。(记者 梁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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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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