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四川全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方案》明确,2017年,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2018年,基本完成《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如何建设?《方案》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提出115条推进措施,以及各项措施的时间进度安排、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责任分工。《方案》中有四川特色的具体措施包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三个方面。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国家要求清理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并公布相关目录,2017年将建成全省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库。到2018年,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成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开通统一对外服务窗口“信用四川”。2019年推行重点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在“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方面,2016年成都市、攀枝花市、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德阳市和凉山州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的经验。2016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2017年完成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2016年市级政府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文物认定争议、企业名称争议、专利侵权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裁决(裁定)制度。2017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统一行政应诉法律文书。2018年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建议办理反馈制度。(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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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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