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人大代表建议用人单位设母婴室 给予准爸爸产检假

  • 2016年01月29日 08时3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字体:
  • 播报
  •  

      1月22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被修订,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生育假延长至158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且不区分一孩二孩。有专家认为,这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必要鼓励措施。

      “增加生育福利,减轻生育负担。”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认为,人口计生条例的修订遵循了上位法提出的“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但对上位法提出的“其他福利待遇”缺少补充。

      “还需要更多关怀性的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生育福利。”四川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原主任医师冉崇兰和甘华田观点一致,他们和另外两位省人大代表一起建议,修订和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并将其更改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条例。

      【现状】

      位于成都市中心某写字楼的一家民营企业里,卫生间隔壁的保洁操作间最近半年人气特别旺。自从该企业的几个新妈妈相继返回工作岗位后,这个保洁操作间慢慢“易主”,成了“母婴室”。

      华西都市报曾对157位职场新妈妈的哺乳状况进行调查,其数据显示,每个工作日有三成的妈妈,是在厕所完成挤奶的——母乳喂养的尴尬由此凸显。

      职场新妈妈母乳多尴尬

      在上述企业就职的嫪信宜扛着背奶包上班已经有7个月,这个包里有大约3公斤的冰包、吸奶器,她自嘲是“37℃母乳生产线”。

      不过,这条“母乳生产线”却没有像样的“生产车间”。“单位没有母婴室,”嫪信宜说,每天背几公斤的奶包和公文包上下班奔波是其次,更棘手的是每天上下午各需要进行一次的挤奶。“最开始只能躲到厕所里挤奶。东西没地方搁,厕所里面产‘口粮’的感觉也不好。”

      后来,嫪信宜注意到了厕所旁边的保洁操作间,便硬着头皮跟保洁工作人员商量,把对方请出来,容她占用一阵挤奶。“好在保洁阿姨很理解。”

      归岗的新妈妈越来越多,仅嫪信宜所在的部门就有4人,“大家都用保洁室,还私下给别部门的新妈妈推荐。”慢慢地,这个保洁操作间成了默许的“母婴室”。

      嫪信宜如今仍坚持每天给宝宝储备“37℃的爱”,但同部门的叶女士没能坚持,孩子6个月大时彻底断奶,“背奶包对我来说太重,老占用保洁室我心里也忐忑。真正有个母婴室,能提供冰箱就好了。”

      新妈妈乐女士曾遭遇过极端尴尬,“午休时藏在办公室挤奶,结果门没锁上,男同事一不小心闯进来了,当时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新妈妈在工作岗位上经历的囧境,在一些公共场所得到十分人性化的弥补。

      成都地铁1号线华西坝站的母婴候车室,近40平方米的空间里婴儿床、暖奶消毒器、饮水机、卫生纸、桌椅、婴儿打理台等设施应有尽有。此外,记者走访还发现,成都市不少商场都设置有母婴室,虽数量有限,却也能缓解哺乳之需。

      事实上,一些单位已经在行动。2015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在原教师休息室的基础上,为教工改造出了4个母婴室。

      【建议】

      “增加生育福利,减轻生育负担。”4名省人大代表联合建议,修订和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并将其更改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条例。

      修订法规保障生育福利

      建议1单位应设母婴室

      职场新妈妈的哺乳困境是甘华田等省人大代表关注女性生育福利的其中一点。

      “哺乳是一个重要的需要,”甘华田开门见山,“但工作单位不具备私密空间进行母乳储备等,造成很多矛盾与冲突。”因此他建议,企事业单位应该设置母婴室。

      长期工作在医疗一线的冉崇兰认为,纯母乳喂养最好不少于半年,之后可以加辅食等,但仍应该有母乳进行混合喂养。

      “母乳哺育时间长于产假,母婴室有刚需。”冉崇兰强调了母婴室存在的必要性。“我知道从现实而言,有些单位或许女性比例偏少,但不应该以偏少的理由,不给这部分职场妈妈设置母婴室。”她说,对某些女性比例较高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增设母婴室。

      建议2给予准爸爸产检假

      冉崇兰还指出,生育福利应扩大到准妈妈的另一半。“增加准爸爸的假期,”冉崇兰说,“我工作这些年发现,来医院产检或上产前教育课的,通常只有孕妈妈,准爸爸极少出现。能来的不是工作时间自由,就是冒着跷班的风险。”

      冉崇兰认为,对孕妇而言,不仅有生理变化,还有心理变化,准爸爸更是不可缺席,“建议给予准爸爸一定天数的产检假。”

      记者了解到,参与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家论证会议的法律、人口和公共政策专家,也一致强调男方在生育全过程中的不可缺失性。此前,他们曾给出建议,给予男方的护理假应该达到30天,比“新规”还要多10天。而此建议的出发点正是对生育福利待遇的一大补充。

      建议3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给生育提供更多关怀措施,甘华田还建议:对高龄产妇实施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具体来说,他建议通过“三级防线”为高龄产妇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是孕前咨询和检查,二级预防是产前一系列的筛查,三级预防是新生儿疾病筛查。

      “高龄产妇是‘全面二孩’的重要生育力量,”甘华田认为,针对高龄产妇的这项福利,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数量。

      另外,甘华田建议给女性选择延长哺乳假的可能,“提供半年停薪留职哺乳假,让女性自由决定是否休这个假。”

      建议4给企业减轻负担

      省人大代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徐俊波建议,在制定诸多直接惠及女性生育的福利措施时,须考虑给企业减负。

      “不得不承认,女性在求职时本来就没有男性有优势,如果生育福利仅仅围绕女性本身不断扩大,可能会给女性就业造成更多阻力。”徐俊波说,给予女性足够照顾的同时,也要给企业减负。

      他认为,当企业做到了保障女职工生育假,提供良好的哺乳条件等企业责任时,政府也应当给予其鼓励和肯定,如通过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减负,也是间接给女性就业减小阻力。”

      建议5修订“实施办法”

      上述建议该怎么执行?甘华田等省人大代表一致认为,不管是女性生育福利还是企业减负,都应立法保护。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女性生育和哺乳等均有关怀性要求,如原文提到,“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

      但冉崇兰说,实施办法需要做更完善的修订,“比如,实施办法提到了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却没有设置母婴室这样具体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打折扣。”

      “该实施办法颁布已经十多年,”甘华田认为,在全面二孩的新背景下有修订的必要性。徐俊波则认为,规定应当上升为地方条例,以保证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回应】

      用人单位对母婴室各有看法

      省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各种关怀性福利,对涉及单位来说是否强人所难?以企事业单位设置母婴室为例,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各有看法。

      “设不设置母婴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四川某连锁超市的负责人说,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我们公司虽然女性员工超过了7成,但设置母婴室并不现实,因为超市场地比较小,顾客停留时间短,员工也很分散。”这位企业家认为,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就很有必要,“给妈妈们提供方便。”

      四川一地产行业的负责人告知,他们单位已经逐步开始设置母婴室。他认为,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是妈妈们的生育福利,也应该全力落实。“凡是准妈妈、新妈妈们该享有的一些福利,包括产假、哺乳假等,都应该做好保障工作。”

      四川省某政府部门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负责人则表示,以他所在的单位为例,没有额外增设母婴室的必要,“单位很多办公室内都有一个专门堆放文件等物品的隔间,实际上能满足母婴室的主要功能。另外还有茶水间,到目前为止都能满足女职工的需要。”

      相关部门有修订办法的打算

      修订办法,完善福利的建议是否可行?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计委获悉,国家层面正有此打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已有多个省份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生育福利的规定,“四川要等国家修订后再行动。”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时称,国务院已经制定了相关部门配套的分工方案,瞄准生育妇女的就业问题、防止生育歧视的问题、落实生育保险的问题、丈夫陪产假的问题。

      此外,1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透露,为积极应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后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的增加,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加快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记者 李媛莉 张路延)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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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代表建议用人单位设母婴室 给予准爸爸产检假

  • 2016年01月29日 08时32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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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被修订,符合规定生育的女性生育假延长至158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且不区分一孩二孩。有专家认为,这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必要鼓励措施。

      “增加生育福利,减轻生育负担。”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甘华田认为,人口计生条例的修订遵循了上位法提出的“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但对上位法提出的“其他福利待遇”缺少补充。

      “还需要更多关怀性的措施,要进一步完善生育福利。”四川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原主任医师冉崇兰和甘华田观点一致,他们和另外两位省人大代表一起建议,修订和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并将其更改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条例。

      【现状】

      位于成都市中心某写字楼的一家民营企业里,卫生间隔壁的保洁操作间最近半年人气特别旺。自从该企业的几个新妈妈相继返回工作岗位后,这个保洁操作间慢慢“易主”,成了“母婴室”。

      华西都市报曾对157位职场新妈妈的哺乳状况进行调查,其数据显示,每个工作日有三成的妈妈,是在厕所完成挤奶的——母乳喂养的尴尬由此凸显。

      职场新妈妈母乳多尴尬

      在上述企业就职的嫪信宜扛着背奶包上班已经有7个月,这个包里有大约3公斤的冰包、吸奶器,她自嘲是“37℃母乳生产线”。

      不过,这条“母乳生产线”却没有像样的“生产车间”。“单位没有母婴室,”嫪信宜说,每天背几公斤的奶包和公文包上下班奔波是其次,更棘手的是每天上下午各需要进行一次的挤奶。“最开始只能躲到厕所里挤奶。东西没地方搁,厕所里面产‘口粮’的感觉也不好。”

      后来,嫪信宜注意到了厕所旁边的保洁操作间,便硬着头皮跟保洁工作人员商量,把对方请出来,容她占用一阵挤奶。“好在保洁阿姨很理解。”

      归岗的新妈妈越来越多,仅嫪信宜所在的部门就有4人,“大家都用保洁室,还私下给别部门的新妈妈推荐。”慢慢地,这个保洁操作间成了默许的“母婴室”。

      嫪信宜如今仍坚持每天给宝宝储备“37℃的爱”,但同部门的叶女士没能坚持,孩子6个月大时彻底断奶,“背奶包对我来说太重,老占用保洁室我心里也忐忑。真正有个母婴室,能提供冰箱就好了。”

      新妈妈乐女士曾遭遇过极端尴尬,“午休时藏在办公室挤奶,结果门没锁上,男同事一不小心闯进来了,当时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新妈妈在工作岗位上经历的囧境,在一些公共场所得到十分人性化的弥补。

      成都地铁1号线华西坝站的母婴候车室,近40平方米的空间里婴儿床、暖奶消毒器、饮水机、卫生纸、桌椅、婴儿打理台等设施应有尽有。此外,记者走访还发现,成都市不少商场都设置有母婴室,虽数量有限,却也能缓解哺乳之需。

      事实上,一些单位已经在行动。2015年11月,四川师范大学在原教师休息室的基础上,为教工改造出了4个母婴室。

      【建议】

      “增加生育福利,减轻生育负担。”4名省人大代表联合建议,修订和完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并将其更改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条例。

      修订法规保障生育福利

      建议1单位应设母婴室

      职场新妈妈的哺乳困境是甘华田等省人大代表关注女性生育福利的其中一点。

      “哺乳是一个重要的需要,”甘华田开门见山,“但工作单位不具备私密空间进行母乳储备等,造成很多矛盾与冲突。”因此他建议,企事业单位应该设置母婴室。

      长期工作在医疗一线的冉崇兰认为,纯母乳喂养最好不少于半年,之后可以加辅食等,但仍应该有母乳进行混合喂养。

      “母乳哺育时间长于产假,母婴室有刚需。”冉崇兰强调了母婴室存在的必要性。“我知道从现实而言,有些单位或许女性比例偏少,但不应该以偏少的理由,不给这部分职场妈妈设置母婴室。”她说,对某些女性比例较高的单位,还可根据实际需求,酌情增设母婴室。

      建议2给予准爸爸产检假

      冉崇兰还指出,生育福利应扩大到准妈妈的另一半。“增加准爸爸的假期,”冉崇兰说,“我工作这些年发现,来医院产检或上产前教育课的,通常只有孕妈妈,准爸爸极少出现。能来的不是工作时间自由,就是冒着跷班的风险。”

      冉崇兰认为,对孕妇而言,不仅有生理变化,还有心理变化,准爸爸更是不可缺席,“建议给予准爸爸一定天数的产检假。”

      记者了解到,参与修正《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家论证会议的法律、人口和公共政策专家,也一致强调男方在生育全过程中的不可缺失性。此前,他们曾给出建议,给予男方的护理假应该达到30天,比“新规”还要多10天。而此建议的出发点正是对生育福利待遇的一大补充。

      建议3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给生育提供更多关怀措施,甘华田还建议:对高龄产妇实施免费出生缺陷干预。

      具体来说,他建议通过“三级防线”为高龄产妇免费预防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是孕前咨询和检查,二级预防是产前一系列的筛查,三级预防是新生儿疾病筛查。

      “高龄产妇是‘全面二孩’的重要生育力量,”甘华田认为,针对高龄产妇的这项福利,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数量。

      另外,甘华田建议给女性选择延长哺乳假的可能,“提供半年停薪留职哺乳假,让女性自由决定是否休这个假。”

      建议4给企业减轻负担

      省人大代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徐俊波建议,在制定诸多直接惠及女性生育的福利措施时,须考虑给企业减负。

      “不得不承认,女性在求职时本来就没有男性有优势,如果生育福利仅仅围绕女性本身不断扩大,可能会给女性就业造成更多阻力。”徐俊波说,给予女性足够照顾的同时,也要给企业减负。

      他认为,当企业做到了保障女职工生育假,提供良好的哺乳条件等企业责任时,政府也应当给予其鼓励和肯定,如通过财政补助、减免税收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减负,也是间接给女性就业减小阻力。”

      建议5修订“实施办法”

      上述建议该怎么执行?甘华田等省人大代表一致认为,不管是女性生育福利还是企业减负,都应立法保护。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女性生育和哺乳等均有关怀性要求,如原文提到,“各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

      但冉崇兰说,实施办法需要做更完善的修订,“比如,实施办法提到了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却没有设置母婴室这样具体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打折扣。”

      “该实施办法颁布已经十多年,”甘华田认为,在全面二孩的新背景下有修订的必要性。徐俊波则认为,规定应当上升为地方条例,以保证相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回应】

      用人单位对母婴室各有看法

      省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各种关怀性福利,对涉及单位来说是否强人所难?以企事业单位设置母婴室为例,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各有看法。

      “设不设置母婴室,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四川某连锁超市的负责人说,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我们公司虽然女性员工超过了7成,但设置母婴室并不现实,因为超市场地比较小,顾客停留时间短,员工也很分散。”这位企业家认为,大型商场等人员集中的地方,设置母婴室就很有必要,“给妈妈们提供方便。”

      四川一地产行业的负责人告知,他们单位已经逐步开始设置母婴室。他认为,设置母婴室很有必要,是妈妈们的生育福利,也应该全力落实。“凡是准妈妈、新妈妈们该享有的一些福利,包括产假、哺乳假等,都应该做好保障工作。”

      四川省某政府部门分管后勤保障工作的负责人则表示,以他所在的单位为例,没有额外增设母婴室的必要,“单位很多办公室内都有一个专门堆放文件等物品的隔间,实际上能满足母婴室的主要功能。另外还有茶水间,到目前为止都能满足女职工的需要。”

      相关部门有修订办法的打算

      修订办法,完善福利的建议是否可行?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计委获悉,国家层面正有此打算。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国已有多个省份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生育福利的规定,“四川要等国家修订后再行动。”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时称,国务院已经制定了相关部门配套的分工方案,瞄准生育妇女的就业问题、防止生育歧视的问题、落实生育保险的问题、丈夫陪产假的问题。

      此外,1月25日召开的2016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透露,为积极应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后妇幼健康服务需求的增加,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加快研究制订《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记者 李媛莉 张路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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