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化扩权强县改革 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我省将分类指导和支持五大经济区建设,完善区域协同和联动机制。制定实施经济区、城市群等规划,加强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围绕天府新区“一城六区”功能布局,加快集聚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抓好成都科学城、空港经济区和西部国际博览城建设。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
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我省推进县(市)域“多规合一”,建立规划违法违纪约谈制度,把城乡规划实施纳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行动”,加快城市新区功能完善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继续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30万套,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超过50%。开展宜居县城建设试点,提升300个省级试点镇建设水平。启动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加快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巴山新居、乌蒙新村建设。
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我省将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统筹整合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队伍。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强化街道城市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区基础作用,广泛发动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方面,我省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进城农民工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加快完善转移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资金、转移支付“三挂钩”机制。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9%。(记者 吴楚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