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双拥模范 115个市(州)、县(市、区)获得荣誉称号
35名同志获得“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
15名同志获得“四川省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8月20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发出《关于命名表彰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双拥模范的决定》,成都市等115个市(州)、县(市、区)获得“四川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荣誉称号,张亚平等35名同志获得“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曾兴涛等15名同志获得“四川省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200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驻川部队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广大军民参与双拥、支持双拥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军队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涌现出一大批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
获得“四川省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获得“四川省拥政爱民模范”荣誉称号人员,在军队服役期间待遇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转业到地方后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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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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