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新一批有望8月底审批
首批8家试点社共发放贷款442笔、4237万元,迄今无一笔逾期贷款
社员凭社员证,依据信用评级,当日可办理完贷款手续
记者8月10日从省委农工委获悉,省委农工委与省供销社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首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基础上,拟在全省选取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专合社或联合社作为发起社,继续扩大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内部资金互助,探索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新路子。
为破解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力度。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省委、省政府将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作为深化农村改革重要举措,列入今年改革目标台账。
2014年,我省启动首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6月,8家试点社共发放贷款442笔、4237万元,贷款余额2987万元,迄今无一笔逾期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贷款融资成本低、效率高,社员只需凭社员证,依据信用评级,即可当日办理完贷款手续。方便、快捷的融资方式,满足了农村多样化融资需求,填补了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服务空间。
省委农工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省已有10余家农民专合社申报新一批试点,正在履行相关程序,有望8月底进入审批环节。(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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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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