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1市州今年试点 明年正式推“空气预报”
像天气预报一样进行空气预报,这样的愿景,明年将在四川成为现实。6月12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印发《2015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安排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空气监测新标准,即AQI(空气质量指数),将在年内组织完成各县(市、区)省控点位监测能力建设和验收,确保实现全省全覆盖。同时,像天气预报一样报空气,今年将开展21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试预报,2016年正式对外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明年起发布空气预报
明天空气是“清新”还是污染?明年起,看空气预报就晓得。《意见》指出,将完成省级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成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开展21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试预报,内部试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16年正式对外发布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明年正式发布前,将分“三步走”。2015年3月起,成都市开展对外发布预报;2015年4月起,绵阳、德阳、眉山、资阳、南充开展内部试预报;2015年11月,全省开展内部试预报。同时,向公众发布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内容包括:空气质量级别范围、首要污染物及PM2.5浓度等的未来24小时污染预报和未来72小时污染形势预报。
建设水环境监测网络
《意见》指出,为了贯彻落实“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将要出台的“土十条”,将完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从水环境而言,将配合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任务。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将增加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数量,适应水质评价与考核要求,并提出和实施全面加强国家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水源地,将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按照‘水十条’有关要求,做好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善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规范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川渝联合监测水质
《意见》指出,要落实《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构建四川省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同时,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与评价。
为了更好的反映环境整体现况,将开展环境监测区域合作。《意见》指出,要适时联合重庆市开展交界断面水质同步联合监测。
由四川省总站和重庆市站制定联合监测方案,开展联合监测和技术交流,共享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问题,及时向省环保厅提交专题报告,为我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记者 张路延 实习生 包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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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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