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执行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4月17日透露,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第二次工作会议协商,已约定我省金融机构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执行标准。
根据新标准,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成都市主城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和高新区)最低首付比例由60%降至45%,成都其他地区和全省其他市州由60%降至40%。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已从4月16日起,在省内所有商业银行中执行。
该政策是为落实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出台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这意味着,50%、55%都在政策范围之内。”成都正合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毛勇认为,我省以最低额度执行,将政策效用最大化。
杜鸣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志伟认为,这一政策将间接增加老百姓购买力。目前贷款利率不高,新政有望大量释放老百姓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需求。
成都金房集团董事长、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会长王晓白说,对首套房贷款未付清仍贷款买二套房情况,此前全国商业银行态度谨慎,放款不易。此次,新政释放出省内大力支持二套房贷款讯息,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一季度,我省房地产商品房销售面积1353.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7%,保持了平稳发展。(记者 熊筱伟 庞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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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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