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排查工程违法分包行为 违规企业共被罚款2千余万
其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8个方面的质量安全责任,包括禁止违法发包、降低工程质量;禁止恶意压价、任意压缩工期及拖欠工程款;保障安全生产及工伤权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
早在去年10月,我省即全面开展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排查工作。截至3月13日,全省各地共排查建筑工程项目7980个,涉及6221家建设单位,7534家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7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2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他处理的企业202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其他处理的个人35人;罚款总额2782.5万元。 (记者 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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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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