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小组审议,审议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王东明在上午的全体会议上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团副团长张东升主持会议。按照大会安排,本代表团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的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会议讨论通过了以四川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六件建议,分别是:关于将川藏铁路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并全线开工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支持四川发展的建议;关于尽快完善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对四川民族地区支持力度的建议;关于支持西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关于支持成渝城市群加快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建议。建议将以四川代表团的名义,按法定程序和大会要求报大会秘书处。
王东明在发言中说,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全面客观,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具体,通篇贯穿了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是一个旗帜鲜明、实事求是、文风朴实的报告。提交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坚持问题导向,对立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对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我完全赞成。
王东明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行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呈现出很多新亮点。工作报告对今年全国人大工作作出的部署,为地方人大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紧密结合四川实际,对照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人大工作各项安排,更好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扶贫攻坚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局,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王东明建议全国人大适时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改革的实施办法或指导意见,对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及时跟踪评估,通过相关法律立改废,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效。
蒋巨峰代表建议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彭渝代表建议加强对立法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支持县乡人大更好发挥作用。莫文秀代表建议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发挥智库作用,进一步重视人大制度的改革完善。张作哈代表建议把法律修缮完善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杨邦杰代表建议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尽量避免部门立法。周喜安代表建议通过法律约束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采取有效措施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许建南代表建议建立法律法规定期复审制度,对科技成果转化和职务发明给予法律保护。陈新有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务员定期培训和激励考核机制。魏琴代表建议加强和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及时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法律地位。吴新春代表建议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完善PPP模式,出台规范PPP程序的配套法律法规。康永恒代表建议尽快出台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备案审查。余开源代表建议进一步抓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扩大法律适用范围。陈燕代表建议加快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组织好对各级人大代表的定期培训。大家表示,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记者 刘佳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