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
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或裁定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种罪犯。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3000余人,解除矫正54000余人,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1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全省17个市(州)、142个县(市、区)司法局已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机构,其中有3个市、27个县(市、区)探索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大)队。今年,我省将力争实现所有市(州)司法局全部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还将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弥补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人手不足的问题。
此外,在监狱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监狱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度。建立刑罚执行信息查询公开系统,逐步推行罪犯减刑、假释提请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网上公示。加强监狱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案件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实时监督。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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