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牵头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林业厅负责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会上,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介绍,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多部门间的体制、机构、人员,有很多法律政策、技术方面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涉及面广、任务多、责任重。我们不仅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而且要正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当前,市(州)、县(区、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制的整合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他说,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尚未成立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原有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在工作流程操作中要落实“发新才能停旧”的共识,从旧版证书逐步过渡到新版证书,并确保工作平稳过渡。还要及时开展联合督导,指导市(州)、县(区、市)加快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
此外,四川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成立职能整合的批复。(熊文瑶)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