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验收 四川的秘诀在哪里?

  • 2015年12月23日 07时4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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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现认定你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的验收结果……”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站在丹棱县梅湾村群众活动广场上,宣读了《10部门关于认定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结果的通知》。作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10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的省份,持续8年之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哪些成功秘诀?

      【加分项一】

      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

      在丹棱县梅湾村村民袁治德的印象中,8年前的家乡,是个“垃圾满山坡”的落后村落,村民们习惯将垃圾直接扔到路边,风一吹就汇聚到河里,“垃圾围村”是当时全省村庄环境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据统计,2007年,全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仅387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8%,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严重缺乏。为改变这一状况,省委、省政府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高度推动此项工作。资金保障迅速跟进,省级财政安排11.7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带动各地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专项、社会融资等渠道,共投入资金64.7亿元,用于镇乡和村庄建设和添置环卫设施设备。截至今年5月,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达到440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

      不断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是四川成功通过验收的一大“加分项”。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部全国首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依据该条例,我省建立了村庄清扫保洁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全省配备村级保洁员的行政村已达46656个,占总数的98.9%,村庄保洁人员队伍已达21万余人。

      “环境好了,我们村还发展起旅游,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袁治德说。

      【加分项二】

      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模式

      丹棱县龙鹄村如今已名声在外。地处丘陵地区的村庄,创新农村保洁清运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垃圾收集和常态保洁承包人,全体村民每人每月出1元钱,村民和村委会实施有效监督……“村里每年给我承包费3万多元,除去开销,至少有1万多的收入。”作为村里公开竞标出的保洁承包人,蒋光敏很有干劲,“请大家随时来村里检查。”

      因地制宜,通过村民自治等方式创新农村垃圾治理新模式,是我省成功通过验收的又一大加分项。

      罗江县,将环卫设施修建到户,环卫工具配发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探索出了“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罗江模式”。

      地处四川西部边缘高原地区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着力保护长江水资源涵养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区从简单焚烧到生化处理转变,在牧区从乱扔乱丢到集中清运转变,在景区从粗放处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介绍,我省将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程,到2018年,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0%以上的村庄。

      编后

      从8.8%到93.4%,8年间,数字的巨变折射出我省农村“垃圾围村”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

      从数字不难看出,我省对生活垃圾治理的硬件投入可谓“给力”,资金的大量投入使得农村保洁设备、人员和机制从无到有。然而,农村垃圾的治理是一场持久站、攻坚战,需要我们“软硬兼施”,要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得到长效保持,实现农村垃圾从源头减量,还有待于村民公共意识的提升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可以施展的空间:依托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不妨尝试把保洁员变成兼职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在村民中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改变随手乱扔垃圾的陋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建立一些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如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奖励制度等。(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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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验收 四川的秘诀在哪里?

  • 2015年12月23日 07时45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现认定你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实现基本覆盖的验收结果……”12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站在丹棱县梅湾村群众活动广场上,宣读了《10部门关于认定四川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结果的通知》。作为全国首个通过国家10部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的省份,持续8年之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哪些成功秘诀?

      【加分项一】

      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方性法规

      在丹棱县梅湾村村民袁治德的印象中,8年前的家乡,是个“垃圾满山坡”的落后村落,村民们习惯将垃圾直接扔到路边,风一吹就汇聚到河里,“垃圾围村”是当时全省村庄环境卫生状况的真实写照。

      据统计,2007年,全省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仅387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8%,生活垃圾转运设施严重缺乏。为改变这一状况,省委、省政府站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高度推动此项工作。资金保障迅速跟进,省级财政安排11.78亿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带动各地通过财政投入、整合专项、社会融资等渠道,共投入资金64.7亿元,用于镇乡和村庄建设和添置环卫设施设备。截至今年5月,全省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行政村已达到4401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3.4%。

      不断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是四川成功通过验收的一大“加分项”。2011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这部全国首部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依据该条例,我省建立了村庄清扫保洁人员队伍。截至目前,全省配备村级保洁员的行政村已达46656个,占总数的98.9%,村庄保洁人员队伍已达21万余人。

      “环境好了,我们村还发展起旅游,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回来了。”袁治德说。

      【加分项二】

      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模式

      丹棱县龙鹄村如今已名声在外。地处丘陵地区的村庄,创新农村保洁清运的社会化服务模式,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垃圾收集和常态保洁承包人,全体村民每人每月出1元钱,村民和村委会实施有效监督……“村里每年给我承包费3万多元,除去开销,至少有1万多的收入。”作为村里公开竞标出的保洁承包人,蒋光敏很有干劲,“请大家随时来村里检查。”

      因地制宜,通过村民自治等方式创新农村垃圾治理新模式,是我省成功通过验收的又一大加分项。

      罗江县,将环卫设施修建到户,环卫工具配发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探索出了“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罗江模式”。

      地处四川西部边缘高原地区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着力保护长江水资源涵养地,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农区从简单焚烧到生化处理转变,在牧区从乱扔乱丢到集中清运转变,在景区从粗放处理到精细化管理转变。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介绍,我省将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程,到2018年,提前2年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面达到并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0%以上的村庄。

      编后

      从8.8%到93.4%,8年间,数字的巨变折射出我省农村“垃圾围村”的现象得到了很大改变。

      从数字不难看出,我省对生活垃圾治理的硬件投入可谓“给力”,资金的大量投入使得农村保洁设备、人员和机制从无到有。然而,农村垃圾的治理是一场持久站、攻坚战,需要我们“软硬兼施”,要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得到长效保持,实现农村垃圾从源头减量,还有待于村民公共意识的提升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在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可以施展的空间:依托农村熟人社会的特点,不妨尝试把保洁员变成兼职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在村民中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改变随手乱扔垃圾的陋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建立一些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如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奖励制度等。(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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