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
省残联、省卫计委组织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等措施,并明确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初筛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民族地区县人民医院以及经省卫计委认定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等医疗保健机构为复筛机构,四川省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治中心、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为省级定点评估机构。
省残联、省卫计委要求各级残联和卫生计生部门将筛查工作纳入年度业务目标考核内容,加强筛查技术培训和指导,通过0-6岁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开展,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工作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记者 石小宏)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