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审计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金额47.59亿元169人受处理
除纠正违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从资金的角度进行整改外,各地各部门从健全机制制度、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抓好整改工作,共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31项,节约建设资金(核减项目投资)113亿元,对169人给予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记者刘佳)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表 | |||
汇总情况 | |||
收缴各类财政资金 | 19亿元 | ||
追回各类款项 | 4.11亿元 | ||
拨付和安排使用各类资金 | 4.28亿元 | ||
节约建设资金(核减项目投资) | 113亿元 | ||
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 231项 | ||
经审计移送,给予刑事、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 | 169人 | ||
具体情况 | |||
类别 | 主要问题 | 整改情况 | |
已完成整改事项 | 尚在整改事项 | ||
一、 省 级 预 算 管 理 及 决 算 草 案 审 计 情 况 |
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缓慢,结余占当年支出预算的64%。 | 财政厅将文化事业建设费、育林基金等2014年结转资金共计11.78亿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增强统筹、保障支出。 | |
结转超过两年以上的部门结余资金14.98亿元,未按规定统筹使用。 | 除审计指出的未按规定统筹使用资金14.98亿元外,财政厅还组织省级部门作了进一步清理,共收回16.53亿元。 | ||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未在规定的30天内退还的税款有4577万元。 | 已全额退回。 | ||
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7个市地税局2014年应征未征1337户企业房产税396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亿元。 | 截至目前,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及相关市县地税局已统计的追征税款为4793万元,部分已追缴税款尚在统计汇总中。 | 剩余部分计划于明年4月全部完成追征。 | |
省财政未及时将法院诉讼费6821万元、106个单位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5401万元收缴金库。 | 诉讼费6821万元已缴库;5401万元应缴未缴收入扣除已编入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单位已坐支等因素后共计1458.2万元,目前已缴库1406.6万元。 | 剩余部分由相关部门清核后按规定及时缴库。 | |
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多计决算支出9.71亿元,其中属于未及时注销结转资金、不符合列支条件而列报支出7.6亿元。 | 2012年结转资金已作为存量资金收回统筹使用,相关情况已向省人大预工委报告。 | ||
二、 省 级 部 门 预 算 执 行 审 计 及 决 算 草 案 审 签 情 况 |
5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尚有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资金4350万元未及时申报上缴。 | 省经信委及下属单位应上缴1747万元,已完成整改(缴库1619万元,剩余128万元纳入2015年度预算支出)。 | |
省发改委机关及下属信息中心涉及问题金额1290万元,经清理后应整改1258万元,已完成整改679万元。 | 剩余579万元正在清理上缴。 | ||
商务厅51.5万元已按规定调整预算,剩余140.5万元已作为存量资金结余缴回省金库。 | |||
省旅游局应上缴存量资金982万元,已全额上缴省财政。 | |||
省监狱局应上缴139万元,已全额上缴省财政。 | |||
5个部门及其4个下属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专户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以拨作支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7561万元。 | 省监狱局应缴库3285万元,目前国有产权转让收入3146万、无特定捐赠对象的救灾捐赠资金结余139万元已缴库。 | ||
省经信委下属2个单位1533万元经财政同意纳入2015年决算中真实反映;应计提未计提学生资助经费524万元已补提;超范围列支国家奖助学金60万元已归垫。 | |||
省旅游局收回尚未实施项目的结余54.5万元,对在审计期间已完成并支付款项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下属旅游学校清退多收教材款7万元。 | 剩余2万教材款待学生实习返校后退还。 | ||
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超过政策规定多发交通费2.16万元。 | 已全额清退。 | ||
10个单位收取房屋出租收入1153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上缴财政。 | 扣除已形成实际支出无法缴库或调整预算等因素,审计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的有550万元,已完全整改。 | ||
编制本级决算时擅自调整支出1263万元、账务处理错误606万元,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多报或少报收支金额1462万元。 | 已通过调账进行整改。 | ||
三、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项 目 审 计 情 况 |
全省送审的1232亿元投资中,审计审减造价113亿元。 | 已按审计认定价款办理结算,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核减项目投资)113亿元。 | |
388个项目建设单位采取直接指定、肢解发包等方式规避招投标、比选。 | 已有378个项目的建设单位被各级发改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余10个项目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 ||
省博物馆二期工程设计及监理等违规以直接指定方式发包,涉及1157万元。 | 已移送省发展改革委处理。 | ||
违规签订合同和转分包,涉及20.19亿元。 | 已通过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及废止违规协议等方式整改。其中毗河供水一期工程存在的问题,经审计移送后,水利厅加强整改督查,目前工程总承包部与相关单位已解除了合作施工协议,资阳市更换了该项目业主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过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加强施工分包管理。 | ||
天府大道三期、天府新区货运通道工程建设单位将部分主体工程违规分包,涉及金额8.19亿元。 | 相关责任单位被罚款50万元,2名责任人被罚款2.3万元。 | ||
雅安市发展改革委对市本级4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批复初设和概算。 | 由发改部门下文纠正,目前有22个项目已完成了初设和概算批复。 | 剩余26个项目正在补充完善中。 | |
攀枝花至田房(川滇界)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因监管不力导致工程投资增加1043万元。 | 已移送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调查处理。 | ||
有276个项目存在挪用资金行为,涉及金额18.26亿元,其中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挪用13.68亿元。 | 已归垫并调整账务3.46亿元;毗河供水一期工程业主单位挪用的13.68亿元资金落实了具体分期归垫计划和保障措施。 | ||
未经批准超拨20.63亿元工程进度款。 | 有15.82亿元已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批准调整概算或由业主单位收回超付款项。 | 其余4.81亿元正在完善相关报批手续。 | |
四、 重 点 民 生 工 程 和 资 金 审 计 情 况 |
41个市县未完成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1.76万套。 | 已完成开工1.26万套。 | 0.5万套尚在整改。 |
7个市县以风貌改造、文化广场建设等违规抵顶棚户区改造任务3020户。 | 已整改2662户。 | 358户尚在整改。 | |
20个市县少安排或未按规定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31亿元。 | 已经补充安排或提取3.91亿元。 | 0.4亿元尚在整改。 | |
24个市县挪用安居工程资金6.67亿元。 | 已经归垫或补充安排资金0.77亿元。 | 5.9亿元尚在整改。 | |
2815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但仍违规享受保障待遇,2430个家庭虚报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 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3692户,腾退收回住房798套,追回补贴117.8万元;892户经提高保障准入标准或补充资料后重新甄别为符合条件。 | 涉及159户家庭的问题尚在整改。 | |
4.19万套已建成保障房空置超一年。 | 已经分配使用1.1万套。 | 3.09万套尚在整改。 | |
2个市本级和28个县闲置扶贫资金5097万元。 | 拨付3684万元,退回财政扶贫专户或重新安排项目223万元。 | 剩余1190万元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拨款。 | |
万源市个别单位骗取财政扶贫资金32.31万元、贴息6.8万元。 | 被骗取的39.11万元已全额追回,相关责任人已移送万源市纪委。 | ||
阆中市彭城、双龙镇人民政府挪用扶贫项目资金112万元。 | 已全额上缴财政。 | ||
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套取扶贫资金77.39万元。 | 已移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 ||
13个县66个建设项目不达标或未验收。 | 65个项目已完成验收。 | 1个项目正在加紧建设。 | |
泸州市古蔺、叙永县未完成2014年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820、510张的任务。 | 新增床位任务已落实到具体养老产业建设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 | ||
2014年末,结存扶持养老产业资金1.73亿元未投入使用。 | 已拨付7000万元,占结存总额40.3%。 | 剩余1.03亿元正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拨付手续等进行整改。 | |
五、 芦山 地震 灾后 恢复 重建 项目 资金 跟踪 审计 情况 |
资金结存较大,雅安市本级拨出资金46.13亿元,结存占比41.9%。 | 截至9月底,市本级共支出55.94亿元,结存占比30%,重建项目完工和投资完成额分别达82.7%和85%。 | |
雅安经济开发区未按项目实际进度申请款项,导致滞留4.2亿元。 | 已拨付2.2亿元,结余2亿元已转入国家金库经开区支库集中管理。 | ||
雅安市质监局编制虚假项目资料骗取重建资金49万元。 | 移送后雅安市纪委已作出处理,目前资金已归垫或重新统筹安排,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 ||
一些地方存在农户重复、超标准或不符合条件领取过渡安置补助金。 | 违规领取的209万元已追回175万元。 | 剩余34万正在追缴中。 | |
15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 | 已有1家施工单位被清退出场,23家投标单位受到罚款、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 | ||
雅安中学部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学校投入使用。 | 目前该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已完成初步验收。 | ||
六、 政府 性债 务审 计情 况 |
高县国资公司以年利率15.2%违规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募集民生工程项目资本金5.84亿元。 | 在2015年预算中安排0.9亿元偿还。 | 剩余4.94亿元正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予以偿还。 |
绵阳七曲山旅游开发公司以虚假项目骗取3.45亿元贷款(由梓潼县财政安排用于其他项目)。 | 已偿还500万元。 | 剩余3.4亿元将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方式化解债务。 | |
安岳县财政局将县医院等融资租赁贷款5.7亿元用于平衡预算。 | 已归还2.35亿元,剩余3.35亿元已制定归垫计划。 | ||
自贡高新投资公司未达到付款条件提前支付BT项目工程款4.04亿元。 | 已全额收回。 | ||
部分新举借债务资金未有效使用。 | 自贡市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正在协调将闲置的2.5亿元贷款用于高新区安置房建设,否则将申请提前归还贷款本金。 | ||
七、 省 属 国 有 企 业 和 地 方 金 融 机 构 审 计 情 况 |
川煤集团未经核准对外投资造成2.16亿元的潜在损失。 | 被投资企业拟用探矿权、股权拍卖收入偿还川煤集团,目前已签订《委托拍卖协议》。 | |
新华发行集团“新华之星”建设项目因方案多次变更造成损失836.4万元。 | 鉴于继续开发修建“新华之星”项目将存在难以预料的投资风险,集团公司董事会已作出决议退出该项目。 | ||
新华发行集团以虚假票据、虚构事项套取资金88万元。 | 已完成清理工作并收回全部结余资金,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经济处罚、取消年度评优、基薪降级、诫勉谈话等相应处理,同时在集团内部开展财务基础工作专项检查。 | ||
川煤集团、化工控股集团违规向高管人员发放薪酬163.67万元。 | 针对川煤集团违规发放的112.67万元,审计决定要求清退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后违规领取的18万元,目前已整改完毕;化工控股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高管人员违规领取的51万元已全额清退。 | ||
3家县农信社向“两高一剩”行业发放贷款7978万元。 | 简阳农信社已提前收回50万元;雁江农合行已经督促借款单位制定2544万元还款计划,并于2016年底前分期偿还;眉山东坡区农信社对投向“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进行了全面清理,于7月通过转让信贷资产收回2500万元。 | 简阳农信社剩余150万借款企业承诺到期前全额归还;眉山东坡区农信社剩余2734万尚在整改过程中。 | |
向财政部门、内部员工违规发放贷款1180万元。 | 遂宁市2家县农信社已经提前收回内部员工贷款161.9万元,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 安岳县农信社已请求县政府协调化解所有党政机关部门贷款930万元;遂宁市2家县农信社对剩余88万元要求限期归还。 | |
荣县农信社2013年购入高风险信托产品3亿元。 | 该农信社对信托公司和信托项目进行了跟踪管理和风险分析,进一步调查信托公司履约能力,督促受托人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件,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类似高风险投资。 |
责任编辑:
张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