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获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6700万元
省林业厅野保处负责人介绍,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的试点资金共计2500万元,目前当地正在研究相关补偿方案;纳入国家补偿范围的9个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则共获得2700万元保护、修复专项资金;而西昌市、新津县、炉霍县因保护湿地成效显著,分别获得500万元奖励。
另据了解,今年,我省已经在理塘县开展省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初步确定退牧面积为0.56万亩,选择退牧还湿牧民每亩每年将获得25元补助。(记者 王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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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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