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 财政对保费进行补贴
今年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对于投保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只要产品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划定的清洁高效发电、轨道交通等14个领域的要求,中央财政就会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这是国家首次通过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方式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发展。
四川保监局介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下简称“首台(套)重大装备险”),不同于传统的“谁投保谁受益”保险补偿模式,而是采取“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创新做法,可以有力增强购买方信心,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和应用。这一创新险种的推出及财政补贴政策的推行,将有助于企业供需双方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和使用上实现“双赢”。
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引入保险补偿机制,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使用、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
延伸报道
首台(套)重大装备险推广开来
上百家制造川企受益最高可获90%保费补贴
近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奥泰医疗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了四川第一单首台(套)重大装备综合保险,承保标的为纳入工信部目录、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超导磁共振医学成像系统,保额1500万元,签单保费45万元。
按照政策,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补贴后,奥泰医疗仅需承担10%的保费,即4.5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这样的好事,得益于年初下发的一纸文件: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对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要求的投保企业予以补贴。而在四川,省级财政还将额外给予投保企业核定保费10%的补助。
很新鲜:
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
“首台(套)重大装备险颠覆了传统财险的‘谁投保谁受益’模式,首次创新采用‘生产方投保,购买方受益’的方式。装备制造企业投保,装备使用方受益。”太平洋财险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薛春玲还介绍说,这是一款可同时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其中,质量险主要保障因产品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
像奥泰医疗一样,对首台(套)重大装备险感兴趣的企业为数不少。
薛春玲认为:“由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具有价值量大、创新性强、风险大的特点,往往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建立保险补偿机制后,将大大减少用户购买使用首台(套)重大装备的顾虑,生产商虽需支付一定的保费,却能有效促进其产品的销售。加上政府的大力支持与补贴,我们对这个险种的推广前景很有信心。”
目前,四川开展首台(套)重大装备险补偿试点参与的保险公司,包括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天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中航安盟财险7家。
很实惠:
投保川企最高可获90%保费补贴
根据中央和省上的两个《通知》,在川投保首台(套)重大装备险的企业最高可获得90%的保费补贴。
要拿到补贴,首先需达到一个门槛:企业投保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标的,必须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装备产品。《目录》中共包含14大类。
据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其中首台(套)装备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
根据2013—2014年统计数据,四川符合投保要求的制造企业约有上百家。目前,省经信委正在整理新的企业目录,并筹备相关会议,促进企业和保险机构加速对接。
很有用:
加速创新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8月19日,“重装之都”德阳专门召开了首台(套)重大装备综合保险启动会,在全省率先启动该项工作。“作为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通知》对德阳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意义重大,对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装备应用推广、促进德阳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德阳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与东汽、二重等省内制造业龙头企业都进行了接洽,部分已达成了合作意向,开始进入内部流程。”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李卿卿透露,“产品上,我们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定制设计。比如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考虑,省上补贴的保费部分企业可以缓交,在省财政发放时再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如果企业投保后补贴未能顺利申请下来,也可以退保。”
随着试点工作在全省的落地,保险公司深入市场一线,加大宣传力度,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不断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产品方案和服务。
“有企业反映,现在《通知》规定每年只有5月和9月两次报销时间,对企业财务结算有一定压力。另外,许多企业对政策还不知晓或不熟悉,需要政府和保险公司继续共同加大宣传与推广力度。”太平洋财险四川分公司企业客户部副总经理刘诗倩表示,随着宣传推广的深入,明年或将迎来这一险种的投保高峰。
“引入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由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将有效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四川保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已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向辖内试点保险机构做好政策宣讲,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险试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记者 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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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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