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7大举措帮农民工讨薪 8督查组分赴16市州督查

  • 2015年01月23日 07时45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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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每年这个时节,都是农民工讨薪高峰期。为了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1月22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等12部门联合召开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部署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省人社厅厅长王建军透露,去年我省为23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6亿元。今年,将24小时电话受理农民工投诉,安排重点排查和监控消除矛盾隐患、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保障工资、严打欠薪犯罪行为、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限期结案等。目前,已有8个督查组分赴16市州展开督查工作。

      七大维权举措

      举措1

      24小时电话受理投诉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欠薪案件。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在规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服务窗口的同时,拓宽互联网受理等渠道。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和举报投诉案件首问责任制,对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认真受理,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拖拉,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举措2

      重点工程项目一个不漏

      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针对建筑、交通、水利、铁路、地质灾害治理等施工项目还存在年底集中支付工资的情况,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一排查,做到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一个不漏。

      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和曾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重点监控,增强工资支付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现拖欠工资隐患及时预警。

      举措3

      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保障工资

      因为政府投资工程代表着政府形象,承载着政府信用,因此,要求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视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举措4

      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欠薪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省人社厅正在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意见。下一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

      举措5

      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限期结案

      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对能够调解的尽量采取庭前调解结案,协调企业立即支付工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无法达成调解的,要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庭裁决;对小额争议案件,依法适用终局裁决;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依农民工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对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继续实行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对裁决已生效、企业不予履行的,要指导和帮助农民工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拖欠工资争议相对集中的区域,各地可设置派出庭、巡回庭,方便农民工维权。

      举措6

      监管不到位将严格追责

      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本地区欠薪工作,统筹制定实施常态长效治理办法,抓好重大案件协调处理。

      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对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举措7

      8督查组赴16个市(州)督查

      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已指派8个督查组分赴16个市(州)督查,省上还将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直接挂牌督办。各市州也要加强对下辖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成督查组,督查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有效查处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春节前社会稳定。

      各方表态: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黄兴棣:

      举报投诉案件事事有结果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已安排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项目法人清查督办工作,并定下了时间表。

      要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在1月31日前完成对承包合同段(含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在2月7日前完成对建设项目的清查督办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殷时奎:

      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入黑名单

      今年,省住建厅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依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省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李茂林:

      提供法律援助做好跨省维权

      当前,我省需要跨省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情况不断增多,省外川籍农民工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求助协查的欠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外省(市)城际联动维权成员的联系和互动,积极探索省外川籍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省际协调处理机制,实现科学规范有效跨省联动合力维权,依法保障省外务工农民工的经济利益。(记者 席秦岭见习记者 雷倢 实习生 张玉坤李诗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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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7大举措帮农民工讨薪 8督查组分赴16市州督查

  • 2015年01月23日 07时45分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每年这个时节,都是农民工讨薪高峰期。为了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1月22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等12部门联合召开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部署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省人社厅厅长王建军透露,去年我省为23万农民工追讨工资16亿元。今年,将24小时电话受理农民工投诉,安排重点排查和监控消除矛盾隐患、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保障工资、严打欠薪犯罪行为、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限期结案等。目前,已有8个督查组分赴16市州展开督查工作。

      七大维权举措

      举措1

      24小时电话受理投诉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欠薪案件。

      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在规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服务窗口的同时,拓宽互联网受理等渠道。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和举报投诉案件首问责任制,对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认真受理,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拖拉,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举措2

      重点工程项目一个不漏

      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针对建筑、交通、水利、铁路、地质灾害治理等施工项目还存在年底集中支付工资的情况,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逐一排查,做到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一个不漏。

      加强对生产经营困难、工资支付不正常和曾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企业的重点监控,增强工资支付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现拖欠工资隐患及时预警。

      举措3

      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保障工资

      因为政府投资工程代表着政府形象,承载着政府信用,因此,要求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视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举措4

      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欠薪犯罪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省人社厅正在协调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意见。下一步,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

      举措5

      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限期结案

      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对能够调解的尽量采取庭前调解结案,协调企业立即支付工资;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无法达成调解的,要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庭裁决;对小额争议案件,依法适用终局裁决;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依农民工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对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继续实行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制度。对裁决已生效、企业不予履行的,要指导和帮助农民工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拖欠工资争议相对集中的区域,各地可设置派出庭、巡回庭,方便农民工维权。

      举措6

      监管不到位将严格追责

      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本地区欠薪工作,统筹制定实施常态长效治理办法,抓好重大案件协调处理。

      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对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举措7

      8督查组赴16个市(州)督查

      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已指派8个督查组分赴16个市(州)督查,省上还将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指导,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直接挂牌督办。各市州也要加强对下辖县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成督查组,督查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有效查处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春节前社会稳定。

      各方表态: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黄兴棣:

      举报投诉案件事事有结果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已安排各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项目法人清查督办工作,并定下了时间表。

      要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各施工企业在1月31日前完成对承包合同段(含专业分包、劳务合作、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在2月7日前完成对建设项目的清查督办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殷时奎:

      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入黑名单

      今年,省住建厅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依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省总工会机关党委书记李茂林:

      提供法律援助做好跨省维权

      当前,我省需要跨省协调解决欠薪问题的情况不断增多,省外川籍农民工通过网络、信件、电话等方式,求助协查的欠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外省(市)城际联动维权成员的联系和互动,积极探索省外川籍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省际协调处理机制,实现科学规范有效跨省联动合力维权,依法保障省外务工农民工的经济利益。(记者 席秦岭见习记者 雷倢 实习生 张玉坤李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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