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至6月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10起 较去年同期下降
上半年四川共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10起 事故总数和患者较去年同期下降
据悉,今年1~6月,四川共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10起,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的标准,均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确诊病患人数21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安全事故总数减少10起(去年同期20起),病患人数减少408人(去年623人),其中因家宴引发食物中毒事故死亡3人(巴中通江县诺水河镇金溪河村村民杨××家食用儿子春节从福建带回的河豚,因烹饪加工不当引发中毒死亡)。
这10起事故从地域分布来看,8起发生在人口密集区、经济发达区,2起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食品安全事故总数和病患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大幅度下降。
10起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综合梳理分析
呈现出三大特点:
特点一:
春夏季仍是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暴发期
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节点上看,1月份发生1起,2月份2起,3~6月份共7起。由此可以看出,春夏季由于气温明显升高,各种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增多,春夏季仍是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暴发期。
特点二:
事故高发领域仍然比较集中 餐饮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一半
从事故发生的重点区域上看,餐饮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5起,占上半年事故总数的50%;农村坝坝宴、家庭小范围聚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3起,占食品安全事故总数的30%;因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感染细菌引发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20%。由此可以看出,餐饮企业、农村坝坝宴、家庭聚餐、学校食堂仍是我省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
特点三:
患病原因相对比较明确 因食品保管不当造成食品污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占到六成
相关部门通过对10起食品安全事故所开展的临床症状诊断、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测,确定因食品保管不当造成食品污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6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1起,副溶血性弧菌污染食品引发食物中毒事故1起,食用烹调方法不当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1起,误食亚硝酸盐引发食物中毒事故1起。
四川食药监: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2014年以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排查和治理隐患,接下来,四川食药监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毛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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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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