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下简称《措施》),该文件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为一年。《措施》指出,将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依托四川全域通关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
此外,还将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省具有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
全省还将建立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
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 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措施》提出,全省将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进口国家鼓励类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创新进口金融产品,帮助企业降低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
四川还将稳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专业化工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
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全省将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传统行业与信息化等新兴行业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基地,积极推动计算机信息服务等优势领域发展,大力培育移动互联、中医药等新增长点。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此外,全省还将支持外经带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通过对外投资项目,促进优势产业、富余产能向境外转移,规避贸易壁垒,带动成套设备、资源性产品进出口。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我省装备、材料、产品、服务进出口。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境外品牌、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海关和检验检疫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在外贸发展环境的改善上,全省将依托四川全域通关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大力推行海关和检验检疫“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2013年取消1551个海关编码出口商品检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222个海关编码机电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商品的检验,免收法检出境检验检疫费。提高通关效率,推动区域性通关一体化试点,实现关区通关作业整体无纸化率达70%—80%;提高海关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规范关检收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发展国际物流,推进蓉欧快铁等对外物流通道建设,降低货物输出成本。此外,还将推动形成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协调发展格局。
在金融支持方面,四川将给予货物贸易重点支持企业更多外汇收支便利,积极推进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离岸人民币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并鼓励采用订单融资、保单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重点行业出口企业合作。
在信保效能提升方面,全省将提高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比例,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实现年内承保规模35亿美元。重点扶持100户出口额过千万美元企业,重点支持100户关键客户企业,重点培育100户潜力小微企业。简化费率结构、降低保费成本,提高理赔结案速度,创新承保模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成套设备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项目的承保支持力度,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此外,全省还将加强退税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税务总局退税指标,确保足额满足企业正常的退税需求。全面推行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优化流程,简并环节,确保15日退税承诺落实到位。取消5项出口退(免)税进户执法事项;坚决打击骗税行为。
万企出国门 全省将建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措施》显示,全省未来将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省具有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推动特色产业园区与沿海加工贸易对接,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拓展维修、物流、分拨、研发、展示等功能。
全省还将围绕欧洲、日韩等目标市场,指导企业抱团开展60项国际市场拓展活动,加大对企业展位、人员、物流等费用的支持。提升对100户省级进出口重点企业的服务,带动本土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形成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培育5—10户为中小微企业进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在公共服务支持上,全省将扶持一批产品设计研发、包装策划、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等贸易集中区试点建设。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络。(记者 董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