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4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再进一程
以前,省国土资源厅(含国土资源部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登记颁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由国土资源厅委托该矿产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交易工作。现在省上作出明确分工,凡这类矿业权,一律委托省公共资源中心进行交易。此外,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批登记颁证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进入市(州)、县(市、区)公共资源中心交易。此举将提高矿业权交易的透明度,令矿业权价值最大化体现。
矿业权“进场”达到“外部分权”:国土资源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公共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矿业权出让工作,检察机关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实现“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
省公共资源中心内部则以“流程管理”创新御腐机制:将审查拍卖公告、编制拍卖文件、随机抽取公证机构等环节,分段交由不同处室完成,打破“管办不分、条块分割”局面。(记者 李梓溶 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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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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