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出台意见促建筑业转型升级

  • 201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字体:
  • 播报
  •   到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超1.7万亿元

      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

      探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超17000亿元,比2010年翻两番。建筑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元,建筑从业人员600万人,进入建筑业强省行列。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省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到2020年,我省将培育出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5家,年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5家,300亿元以上企业1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5家;积极探索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大力发展工程中介服务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区和建筑产业园区。

      大力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鼓励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对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建筑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积极运用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四川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对我省建筑企业开展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对承包境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实行授信额度差别化管理,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包项目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外汇周转贷款。到2020年,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例将达到30%以上。

      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我省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企业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要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探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方式。(记者 熊筱伟 郝勇)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省出台意见促建筑业转型升级

  • 2014年05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到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超1.7万亿元

      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

      探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方式

      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超17000亿元,比2010年翻两番。建筑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元,建筑从业人员600万人,进入建筑业强省行列。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省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到2020年,我省将培育出特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5家,年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5家,300亿元以上企业1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5家;积极探索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大力发展工程中介服务企业,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区和建筑产业园区。

      大力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鼓励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对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强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建筑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

      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积极运用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四川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对我省建筑企业开展境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对承包境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实行授信额度差别化管理,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承包项目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外汇周转贷款。到2020年,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比例将达到30%以上。

      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我省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企业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建筑业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建筑业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业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要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办法,探索推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的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方式。(记者 熊筱伟 郝勇)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