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门密集挂牌 四川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表明,我省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将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推进四川“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大力简政放权“三个减少”激发活力
●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
●3月里新增企业13000多户,同比增长五成
3月1日,我省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截至3月31日,全省共新增企业13033户,同比增长50.71%。
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是我省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环节。
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核心,我省转变政府职能将大力简政放权,改善管理方式,到2017年,在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改革方案》提出,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真正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取消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登记、年检、审核、备案等行政审批或管理措施。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条件或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除食品、药品和国家明确规定的重点工业产品,一般性工业产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改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取消。《改革方案》要求,要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加强对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生产能力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要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精简统一效能40个部门职责分明
●严格控制事业编制,全省事业编制总额和财政供养人员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
省政府此次机构改革,将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整合相同或相近的职责,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同时,稳步推进大部门制,继续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按照《改革方案》,除组建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机构外,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信访局、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机构也将陆续挂牌成立,并通过整合职责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省文物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文化厅,省畜牧食品局行政管理职责和省水利厅水产渔政行政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
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除《改革方案》规定的改革调整事项外,省委、省政府还将组建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重新组建省投资促进局,将省能源局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煤炭发展计划、生产能力核定等职责整合交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承担。
另外,《改革方案》还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后全省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规定的总额,严格控制事业编制,全省事业编制总额和财政供养人员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只减不增。
说明
四川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
监察厅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挂预防腐败局牌子,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办公厅挂参事室、研究室、金融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物价局牌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挂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外国专家局牌子;环境保护厅挂核安全管理局牌子;文化厅挂文物局牌子;外事侨务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版权局牌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信访局挂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人民防空办公室挂民防局牌子。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其中,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厅管理;粮食局、能源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狱管理局由司法厅管理;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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