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三公”消费 打造阳光财政
透明财政,“三公”当先。近年来,公众对“三公”消费的诟病不少,一些浪费个案拉降政府公信力指数。四川打造阳光政府,大晒“三公”、大减“三公”,对促进透明财政、阳光财政的和谐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表现,是兑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承诺的体现,彰显了我省建设阳光财政的决心和信心。
公开“三公”开支,接受群众监督,于法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第六款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与“政府收费与采购”“政府收支”等确定为主动公开的重点政府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直指财政预算与执行的常态监督。
杜绝“三公”经费暗箱操作,还需不断创新实践,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将不涉国家机密的部门的“三公”子目“晒”至政府门户网站,或“晒”至重要新闻门户网站,接受监督,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逸川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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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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