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 我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

  • 2014年03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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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3月17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近期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7个保税物流中心。这是成都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后,我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全国有进出口业务的保税物流中心共有10家。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面积为0.09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至物流大道、南至航枢二路、西至航枢大道、北至航枢一路。其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功能、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功能、物流信息处理等。

      验收合格后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处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在贸易管制政策上,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除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在外汇管制政策上,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成都海关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成都航空枢纽、物流枢纽的重要环节,以机场为圆心,辐射全省乃至西南片区,重点打造航空产业链产业、发展制造业、促进高端保税物流业务,实现航空港物流运作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实现区域国际物流和国内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使空港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适应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目前,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除一栋立体仓库外,其他仓库、综合楼、卡口等设施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查验中心的改造和辅助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待建成后由国家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方能依法开展有关保税物流业务。 (记者 曾小清 罗向明)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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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 我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

  • 2014年03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3月17日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于近期联合发文,批准设立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7个保税物流中心。这是成都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后,我省唯一的保税物流中心。目前,全国有进出口业务的保税物流中心共有10家。

      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面积为0.09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至物流大道、南至航枢二路、西至航枢大道、北至航枢一路。其功能主要包括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功能、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功能、物流信息处理等。

      验收合格后的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将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如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物流中心内货物进入内地,视同进口,海关在货物处物流中心时,依据货物的实际状态,按照有关规定对视同进口货物办理进口报关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在贸易管制政策上,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除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在外汇管制政策上,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进行监管。

      成都海关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后,将成为成都航空枢纽、物流枢纽的重要环节,以机场为圆心,辐射全省乃至西南片区,重点打造航空产业链产业、发展制造业、促进高端保税物流业务,实现航空港物流运作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实现区域国际物流和国内物流资源的有效整合,使空港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适应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目前,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除一栋立体仓库外,其他仓库、综合楼、卡口等设施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查验中心的改造和辅助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待建成后由国家四部委联合验收通过方能依法开展有关保税物流业务。 (记者 曾小清 罗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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