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11·22”6.3级地震灾后重建领导小组成立
领导小组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制定灾后重建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灾后重建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督促灾后重建加快推进。甘孜州委、州政府和地震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灾后重建具体工作。
副省长曲木史哈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宗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计委、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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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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