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垂管”回归“属地”的变与不变

  • 2014年11月06日 08时2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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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播报
  •  

      15年后,四川工商质监系统垂直管理变回各级政府分级管理——

      核心提示

      变化

      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仍施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将管理权归还地方政府,才能实现权责一致。

      不变

      无论是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11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电视电话会,标志着我省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后,各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皆由当地政府管理,省级工商、质监部门对市县工商、质监部门主要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为何调?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适应新形势

      工商和质监系统的垂直管理始于1999年。所谓垂直管理,就是下级政府工商、质监系统的主要负责人,由上级政府的工商、质监部门任命,而下级政府两大系统的人员工资,则由上级财政拨付。

      15年后,“垂管”为何变回“属地”?“主要是为了明确权责,强化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质监局局长郭春英表示。

      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48号文件”中,就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系统在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但在人员编制、组织任免等方面,纳入同级政府管辖,实施属地化管理。“当时主要是为了明确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工商系统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与税务、海关、国土等先后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一样,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在增加执法独立性、提高行政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此同时,垂直管理模式也面临着挑战——本地质监、工商部门的日常运作与监督管理基本独立于本地政府,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在问责的主体上存在一定争议。“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仍施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将管理权归还地方政府,才能实现权责一致。”

      怎么调?

      4万干部职工利益平稳移交划转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年内要完成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调整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机构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后,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

      “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是我省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涉及4万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电视电话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调整中要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工作纪律,确保机构移交平稳、编制移交规范、资产移交安全、人员移交彻底,使体制调整工作有序实施。

      实际上,移交划转工作已在稳步推进。

      今年5月以来,省工商局采取座谈、个别约谈等方式多次征求市(州)局和县(市、区)局意见,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严格控制新提拔任用干部、预留空缺职位安置、交流调整安置、保留原任职级待遇安置等措施,调整安置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和援藏干部,较好地解决系统人员编制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宜的问题,为市(州)系统体制调整后新的机构、编制布局奠定了较好基础。”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说。

      质监方面,截至目前,遂宁、达州、自贡、绵阳、广安、甘孜、内江、泸州和巴中等市州质监局已制定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泸州、内江两市质监局已完成移交划转,其他市州质监部门正积极准备移交划转。

      有何变?

      “内生型治理”模式更能“增压”

      实行分级管理后,各级政府肩负本地区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可以预见,这将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对地方事务负责,当地市场监管和保障质量安全的力度会有所加强,生产企业、经营者的手续办理或更为便捷,消费者的投诉处理等或将更为快速。

      一位基层工商干部表示,一个地方的市场运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状况与当地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负责监管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权力如果来自上级和外部,未必能够产生足够的责任压力;而如果权力来自地方内部和基层,由地方政府和百姓对其工作打分,就有望产生更大的责任压力,使之在监管上更加尽心尽力。“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是一种权力由上而下运行的‘外源型治理’模式,而改为地方管理,体现的是‘内生型治理’,更为与时俱进。”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出对“改为属地后,地方政府对执法的干预可能会更多”的担忧。对此,专家指出,需要通过地方权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制衡,以及公众权利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从内部破除这种“地方保护”。

      电视电话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也特别要求,分级管理后,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工商、质监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杜绝区域性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抬头,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上要积极支持两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无论是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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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管”回归“属地”的变与不变

  • 2014年11月06日 08时2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15年后,四川工商质监系统垂直管理变回各级政府分级管理——

      核心提示

      变化

      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仍施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将管理权归还地方政府,才能实现权责一致。

      不变

      无论是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11月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电视电话会,标志着我省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以后,各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皆由当地政府管理,省级工商、质监部门对市县工商、质监部门主要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能。

      为何调?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适应新形势

      工商和质监系统的垂直管理始于1999年。所谓垂直管理,就是下级政府工商、质监系统的主要负责人,由上级政府的工商、质监部门任命,而下级政府两大系统的人员工资,则由上级财政拨付。

      15年后,“垂管”为何变回“属地”?“主要是为了明确权责,强化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质监局局长郭春英表示。

      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48号文件”中,就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系统在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指导,但在人员编制、组织任免等方面,纳入同级政府管辖,实施属地化管理。“当时主要是为了明确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工商系统一位干部向记者表示,与税务、海关、国土等先后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一样,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在增加执法独立性、提高行政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与此同时,垂直管理模式也面临着挑战——本地质监、工商部门的日常运作与监督管理基本独立于本地政府,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在问责的主体上存在一定争议。“随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为分级管理,仍施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市县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责任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将管理权归还地方政府,才能实现权责一致。”

      怎么调?

      4万干部职工利益平稳移交划转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年内要完成工商、质监机构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各级政府分级管理的体制调整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机构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后,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

      “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是我省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涉及4万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电视电话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求,调整中要严格执行编制、人事、财务、资产等工作纪律,确保机构移交平稳、编制移交规范、资产移交安全、人员移交彻底,使体制调整工作有序实施。

      实际上,移交划转工作已在稳步推进。

      今年5月以来,省工商局采取座谈、个别约谈等方式多次征求市(州)局和县(市、区)局意见,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严格控制新提拔任用干部、预留空缺职位安置、交流调整安置、保留原任职级待遇安置等措施,调整安置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和援藏干部,较好地解决系统人员编制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宜的问题,为市(州)系统体制调整后新的机构、编制布局奠定了较好基础。”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说。

      质监方面,截至目前,遂宁、达州、自贡、绵阳、广安、甘孜、内江、泸州和巴中等市州质监局已制定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泸州、内江两市质监局已完成移交划转,其他市州质监部门正积极准备移交划转。

      有何变?

      “内生型治理”模式更能“增压”

      实行分级管理后,各级政府肩负本地区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可以预见,这将促使地方政府更多对地方事务负责,当地市场监管和保障质量安全的力度会有所加强,生产企业、经营者的手续办理或更为便捷,消费者的投诉处理等或将更为快速。

      一位基层工商干部表示,一个地方的市场运行情况和质量安全状况与当地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负责监管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权力如果来自上级和外部,未必能够产生足够的责任压力;而如果权力来自地方内部和基层,由地方政府和百姓对其工作打分,就有望产生更大的责任压力,使之在监管上更加尽心尽力。“工商、质监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是一种权力由上而下运行的‘外源型治理’模式,而改为地方管理,体现的是‘内生型治理’,更为与时俱进。”

      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出对“改为属地后,地方政府对执法的干预可能会更多”的担忧。对此,专家指出,需要通过地方权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制衡,以及公众权利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约,从内部破除这种“地方保护”。

      电视电话会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也特别要求,分级管理后,各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工商、质监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杜绝区域性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抬头,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上要积极支持两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无论是垂直管理还是分级管理,工商、质监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和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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