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履职标准化 行政管理出效率
在《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中,依法行政部分共有12个指标,包括职责权限依法确定、政府职能转变到位、决策程序执行到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合法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审批高效便民、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市场环境公平开放、政府诚信建设加强、行政救济及时公正、行政权力接受监督等。
其中,职责权限依法确定中提到的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到位、行政执法机制完善中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受人关注。
[指标摘录]
●职责权限依法确定
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清晰合理,机构编制调整不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政府职能转变到位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实现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健全,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行政执法机制完善
行政执法权限依法界定,执法重心下移。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制定并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完善。
[部门解读]
《指标体系》有益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解读者: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
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规范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我省从2011年起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但由于前期清理主要是对原始行政权力的清理,存在精细化不够、行政权力清理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脱节、行政权力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存在差距。《指标体系》明确提出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解决前期清理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取消、下放、合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落实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府履职标准化,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到位:
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由于体制转轨的复杂性和改革的渐进性,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然繁重。一方面,政府仍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行政许可事项仍较多;另一方面,有些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管到位,特别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还比较薄弱。《指标体系》就是要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激发市场活力。要求各级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到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政府要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把政府工作重点放在“保基本”上,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作用,引入竞争机制,购买公共服务。
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
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要求行政机关分级、分类、分项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稳步推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指标体系》将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制定和裁量权行使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依法治省评价的重要内容,保障和监督了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专家点评]
指导我省推进依法行政
点评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继敏
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领域,也是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指标体系》为依法行政设定了职责权限法定、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决策程序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行政执法机制、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环境、诚信政府、行政救济、监督行政等12项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方面。这些指标一方面能够指导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利法治政府建设;另一方面,利用这些指标也能够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评价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状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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