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实在在“成绩单”赢得群众支持与拥护
2013年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转职能:明确定位、理顺关系、划清责任
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一系列整合优化举措,进一步明确了自身职能和定位,理顺了关系,划清了责任。
——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合署办公精神,切实做到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对党中央全面负责。制定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建立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常委会的决策作用。
——着眼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
——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两轮调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精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1个,保留14个,避免出现纪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各地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精简。
转方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一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坚持“快查快办”,进一步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与此同时,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制定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强化问题线索全过程管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铁面执纪,纠正“四风”。通过约谈派驻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
正人先正己。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从自身做起,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改进作风。
2013年,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有3个,数量与往年相比大幅减少。
填了“会海”,再铲“文山”。2013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公文从原来的41种减少到19种,精简幅度达54%。机关各单位自有文号从原有的78个精简到43个,精简幅度45%。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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