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我省部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税可按季申报
公告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范围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不含税,下同)以下(含本数)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外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
特别指出的是,该政策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参照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确认按月或其他期限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公告显示,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期2014年1月及以后的税款,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即在3月、6月、9月及12月终了后的15日内申报缴纳。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为按季申报后将大大减少小规模纳税人的行政成本。(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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